中晟高科: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2022-04-19
关于苏州中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2]210Z0066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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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1-2
2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3-4
关于苏州中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2]210Z0066 号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晟高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苏州中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
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59
号)的有关规定编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中晟高科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
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中晟高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业绩
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
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中晟高科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苏州中
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本审核报告仅供中晟高科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2]210Z0066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支彩琴(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传文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赵月红
202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