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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晟高科: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5-17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2-046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24,753,3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8,712,995.00 元。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利润将结转至
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照分
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
致。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
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4,753,3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2.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24,753,300 股,分红后总股本不变。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20 日;
    2.除权除息日:2022 年 5 月 2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加     数量(股) 比例
                         (%)                                     (%
                                                                    )
 有限售条          -             -           -             -         -
 件股份
 无限售条    124,753,300      100            0       124,753,300    100
 件股份
 股份总数    124,753,300      100            0       124,753,300    100

    七、本次权益分派后,总股本不变,按股本 124,753,300 股摊薄计算,
2021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68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南官渡路旺金商务广场 522 号办公楼 19 楼
联 系 人:李秋兰
电      话:0512-66176265
传      真:0512-66172939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