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晟高科:关于公司董事会候选人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2023-03-22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候选人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进行了审查,现就该议案所涉及的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
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的任职资
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
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独
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近三
年内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提名程序合法、有
效。
我们同意提名程国鹏先生、徐栋先生、单秀华先生、许春栋先生、张鸿嫔女
士、李秋兰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侯浩杰先生、易永健先
生、贺喜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关于提名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蔡桂如 张 雅 吴 燕
2023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