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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晟高科: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更正专项说明2023-04-25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更正
           专项说明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3]215Z0219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037)
                                                           TEL: 010-66001391   FAX: 010-6600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关于苏州中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https//WWW.rsm.global/china/
                                                               https//WWW.rsm.global/china/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更正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3]215Z0219 号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的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高
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苏州中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
现情况的更正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更正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59
号)的有关规定编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中晟高科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
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中晟高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业绩
承诺实现情况更正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
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中晟高科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苏州中晟环境
修复有限公司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本审核报告仅供中晟高科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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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
[2023]215Z0219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支彩琴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殷 强


                                 2023 年 4 月 24 日




                                     2
                   关于苏州中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更正说明


    苏州中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环境”)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
情况的说明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披露有误,更正事
项如下:

    更正前:

    中晟环境公司 2021 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承诺的净利润      实际净利润      差异数(实际净利润-差异净利润)
 中晟环境            10,000.00       12,993.47                           2,993.47

    注:上述净利润是指中晟环境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两者孰低。

    中晟环境公司 2021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2021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348.46 万元,2021 年
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993.47 万元。

    更正后:

    中晟环境公司 2021 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承诺的净利润      实际净利润      差异数(实际净利润-差异净利润)
 中晟环境            10,000.00       12,841.34                          2,841.34
    注:上述净利润是指中晟环境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两者孰低。

    中晟环境公司 2021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2021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348.46 万元,2021 年
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841.34 万元。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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