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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晟高科: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2023-04-25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3]215Z0218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1-2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3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037)
                                                         TEL: 010-66001391   FAX: 010-6600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关于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3]215Z0218 号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高科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表,并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
出具了容诚审字[2023]215Z0234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
了后附的中晟高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中晟高科公
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中晟高科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
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
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中晟高科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晟高科公司营业收入扣除
                                    1
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中晟高科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中晟高科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




                                   2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
[2023]215Z0218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支 彩
                                琴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殷强


                                2023 年 4 月 24 日




                                     3
                                                                                                 2022

编 制 单位: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2021

营业收入                                                          72, 163.65                                      103, 166.69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5, 193.37                                       11,965.82
营 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
                                                                       7.20                                            11.60
入 的比重
                                                           —                                     —         —                        —

1. 正 常 经 营 之 外 的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 如 出
租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
销售材 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                                    5, 193.37                                       11,965.82
产 交 换 ,经 营 受 托 管 理 业 务 等 实 现 的
收入, 以及虽 计 入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
但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正 常 经营之外的收
入。

2.不 具 备 资 质 的 类 金 融 业 务 收 入 , 如 拆
出 资 金利息收入;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
一会 计 年 度 新 增 的 类 金 融 业 务
所 产 生 的 收 入 ,如 担 保 、商 业 保 理 、
小额贷款、融 资租赁、典当等业务
形成的收入,为销 售主营产品而开
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3.本 会 计 年 度 以 及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新 增 贸
易 业 务所产生的收入。
4.与 上 市 公 司 现 有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无 关 的
关 联 交易产生的收入。
5. 同一 控制下企业 合并的子公 司期初至
合 并日的收入。
6.未 形 成 或 难 以 形 成 稳 定 业 务 模 式 的 业
务 所产生的收入。
                                                                   5, 193.37                                       11,965.82
                                                           —                                     —         —                        —
1. 未 显 著 改 变 企 业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风
险、 时 间 分 布 或 金 额 的 交 易 或 事 项
产 生 的 收 入。
2.不 具 有 真 实 业 务 的 交 易 产 生 的 收 入 。
如 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
入,利 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
法 构 造 交 易 产 生的虚假收入等。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本 会 计 年 度 以 显 失 公 允 的 对 价 或 非 交
易 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
业 务 产 生的收入。
5. 审计 意 见中 非标 准审 计 意见 涉及的 收
入
。
6.其 他 不 具 有 商 业 合 理 性 的 交 易 或 事 项
产 生的收入。

                                                                           -                                                -

                                                                           -                                                -

                                                                  66,970.28                                        91,200.87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第 1 页 ,共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