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夫户外: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19-03-15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夫户外”或“公司”)2016 年度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三夫户外《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
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在 2018 年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代表人主要通过查阅公司主要业务和管理制
度、内控制度;查阅主要的信息披露文件;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访谈,
与会计师、律师沟通,核查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了解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等
多种方式,从内部控制的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监督等
多方面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及《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
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本次纳入评价
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人
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管理、货币资金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采购管理、 销
售管理、实物管理、筹资管理、投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担保管理、信息与沟
通、法律事务管理、年报披露管理、控股子公司管理、内部监督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
关制度、流程、指引等文件规定,组织开展内部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对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按照对影响内控控制目
标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
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错报项目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
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
入的 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5%,小于 10%,则认定为
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
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
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小于 1%,则认定为
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A、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B、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C、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
报;
D、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
无效。
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③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错报项目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
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小于营业收入的
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5%,小于 10%,则认定为重要缺
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
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小于 1%,则认定为重要
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A、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B、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C、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
D、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②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审计委员会、董事
会关注的一项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③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通过对三夫户外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核查,保荐机
构认为:三夫户外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的《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
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
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惠君 陈 洁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