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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夫户外: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反担保的核查意见2022-06-23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反担保的核查意见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夫户外”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
请授信提供反担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三夫户外运动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动管理公司”)
和全资子公司北京三夫户外运动技能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技能培训公司”)
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分别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50 万元,合计授信总额 100 万元,授信期限二年。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担保”)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
司向中关村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 1

    (1)公司名称:北京三夫户外运动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668426140H

    (3)法定代表人:章超惠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1
    (5)注册资本:1,000 万元

    (6)成立日期:2007 年 10 月 19 日

    (7)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 号辽宁饭店 423 室(德胜园
区)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体育竞赛组织;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
的商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形象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组
织体育表演活动;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
摊位出租;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9)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运动管理公司 100%的股权

       (10)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746.45                             327.10
负债总额                                     1,029.97                            493.04
净资产                                       -283.52                             -165.94
        项目         2022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1 年(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3                            675.52
净利润                                       -117.58                             -203.96

    2、被担保人 2

    (1)公司名称:北京三夫户外运动技能培训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0075A7XP

    (3)法定代表人:王浩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注册资本:1,000 万元

    (6)成立日期:2016 年 7 月 25 日



                                         2
    (7)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陈家营西路 3 号院 23 号楼 1 层 101-07

    (8)经营范围:体育技术培训;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项
目);技术推广;教育咨询(不含中介及办学);企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组
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文化用
品、体育用品;企业策划;市场调查;软件开发;筹备、策划、组织大型庆典;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租赁体育用品。

    (9)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技能培训公司 100%的股权

    (10)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1.44                             284.52
负债总额                                   321.15                             295.19
净资产                                     -109.70                             -10.67
      项目         2022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1 年(经审计)
营业收入                                    97.34                          1,601.31
净利润                                      -99.03                            -219.69

    三、反担保对象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002397338

    3、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 2 号院 7 号楼 4 层

    4、法定代表人:杨荣兰

    5、注册资本:496,300 万元

    6、成立日期:1999 年 12 月 16 日

    7、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
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债券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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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
资金投资。

    8、与公司关系:公司与中关村担保不存在关联关系

    9、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0、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80,993.74                      1,092,083.52
   负债总额                          449,900.65                        469,153.09
    净资产                           631,093.09                        622,930.43

    四、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信用反担保。

    2、反担保范围:担保人代为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
复息、罚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反担保金额及期限:100 万元,反担保期限为三年。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该事项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反担保协议的具体内
容由公司与担保机构共同协议确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22,595 万元(含本
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32.9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
际已发生担保余额 17,495 万元,公司对合并报表外的其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 16,44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 23.99%;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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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反担保的议
案》。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运动管理公司和技能培训公司向银
行申请授信提供反担保,该事项有利于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保持财务状况稳定,
运动管理公司和技能培训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
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反担保
是基于运动管理公司和技能培训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表决程序
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反担保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运动管理公司和技能培训公司向
银行申请授信提供反担保的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反担保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反担保是
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业务经营的需要,确保其经营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上述担保事项无异议。




                                     5
(此页无正文,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反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付 敏                 曾维佳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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