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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夫户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3-04-28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3]251Z0308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3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3]251Z0308 号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夫户外公司”)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三夫
户外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三夫户外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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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三夫户外公司容诚审字[2023]251Z0308 号审计报告之签字
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王英航


                               中国注册会计师:
                                                     祝永立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董   超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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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结合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
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监事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
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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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
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本次纳入评价
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人
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管理、货币资金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采购管理、销
售管理、实物管理、筹资管理、投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担保管理、信息与沟
通、法律事务管理、年报披露管理、控股子公司管理、内部监督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
关制度、流程、指引等文件规定,组织开展内部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对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按照对影响内控控制目
标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
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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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错报项目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
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
入的 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5%但小于 10%,则认定为重
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
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
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
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A、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B、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C、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
报;

    D、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
效。

    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
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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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
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③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错报项目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
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小于营业收入的
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5%但小于 10%,则认定为重要缺
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
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1%,则认定为重要
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A、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B、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C、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

   D、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②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审计委员会、董事
会关注的一项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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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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