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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奇信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2018-10-31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8-120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
深圳市智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大控股”)的通知,智大控股持有
公司的部分限售流通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的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1、智大控股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
                                                                       本次质
           第一大
                       质押        质押         质押                   押占其
股东名称   股东及                                           质权人              用途
                       股数      开始日期      到期日                  所持股
           一致行
                                                                       份比例
           动人

                                                            光大证券
                                2018 年 10   2019 年 5 月                       补充
智大控股     是       110,000                               股份有限    0.12%
                                 月 29 日       10 日                           质押
                                                              公司

                                                            光大证券
                                2018 年 10   2019 年 5 月                       补充
智大控股     是       190,000                               股份有限    0.20%
                                 月 30 日       10 日                           质押
                                                              公司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关联人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智大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95,176,448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42.30%;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 94,936,448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的 99.75%,占公司总股本的 42.19%。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智大控股、实际控制人叶家豪先生及其关联人
叶秀冬女士、叶洪孝先生、叶国英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133,938,365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9.53%,叶家豪先生、叶秀冬女士、叶洪孝先生、叶国英先生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未被质押。本次补充质押后,公司控股股东智大控股、实际
控制人叶家豪先生及其关联人叶秀冬女士、叶洪孝先生、叶国英先生合计累计质
押公司股份数量 94,936,448 股,占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0.88%,占公司总股本
的 42.19%。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的股份是否会出现平仓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发
生变更。若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
证金、提前购回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补充质押》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