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2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余少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飞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乔飞翔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 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4,697,355,577.23 4,940,027,980.20 -4.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965,628,973.01 1,918,429,312.03 2.46%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806,716,371.61 -37.55% 2,698,609,662.87 -22.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318,287.95 -89.25% 61,076,712.42 -58.91%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5,727,648.35 -89.18% 59,184,166.49 -58.25%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165,513.70 38.44% 16,354,555.11 104.42%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88.46% 0.27 -59.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88.46% 0.27 -59.0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3% -2.93% 3.15% -4.9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1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1,874.3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168,617.65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54,979.84 减:所得税影响额 574,430.7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58,535.46 合计 1,892,545.9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4,432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智大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39.30% 88,426,549 0 质押 71,414,900 控股有限公司 叶家豪 境内自然人 9.31% 20,940,839 20,940,839 质押 17,527,500 叶秀冬 境内自然人 4.80% 10,800,000 0 质押 10,800,000 深圳市前海宏泰 恒信基金管理有 其他 2.17% 4,893,052 0 限公司-靖宣二 号私募基金 姚竹晏 境内自然人 2.00% 4,499,999 0 深圳市旭达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1.83% 4,127,180 0 旭达紫罗兰 1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 2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金 苏州国发宏富创 业投资企业(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8% 3,783,389 0 限合伙) 王广京 境内自然人 1.61% 3,618,000 0 深圳市前海宏泰 恒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宏泰牛 其他 1.20% 2,699,966 0 刀 1 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巫翠英 境内自然人 1.08% 2,430,70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市智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88,426,549 人民币普通股 88,426,549 叶秀冬 10,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800,000 深圳市前海宏泰恒信基金管理有 4,893,052 人民币普通股 4,893,052 限公司-靖宣二号私募基金 姚竹晏 4,499,999 人民币普通股 4,499,999 深圳市旭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127,180 人民币普通股 4,127,180 旭达紫罗兰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苏州国发宏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 3,783,389 人民币普通股 3,783,389 合伙) 王广京 3,618,000 人民币普通股 3,618,000 深圳市前海宏泰恒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宏泰牛刀 1 号私募证券投 2,699,966 人民币普通股 2,699,966 资基金 巫翠英 2,430,700 人民币普通股 2,430,700 高超 1,904,900 人民币普通股 1,904,900 深圳市智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家豪控制;叶秀冬为叶家豪之配偶。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深圳市前海宏泰恒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靖宣二号私募基金与深圳市前海宏泰恒信基 说明 金管理有限公司-宏泰牛刀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同一基金管理人。除上述情况外, 公司未知其他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深圳市智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6,146,633 股,股东深圳市前海宏泰恒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靖宣二号私募基金、深圳市旭达基金 前 10 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 管理有限公司-旭达紫罗兰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市前海宏泰恒信基金管理有限 况说明(如有) 公司-宏泰牛刀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姚竹晏、巫翠英、高超所持公司股份均全部通 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所持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3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4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 42.55%,主要系本期材料及人工支出增长、偿还贷款、投建惠州奇信厂房费用所致。 2、存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 57.16%,主要系本期存在单个项目合同约定竣工后,方可确认产值收入,目前尚未完工, 无法确认收入导致。 3、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 100.53%,主要系在建惠州奇信厂房建设费用所致。 4、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 37.95%,主要系公司应付票据到期减少所致。 5、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 109.10%,主要系本期存在单个项目合同约定竣工后,方可确认产值收入,目前尚 未完工,无法确认应收账款导致。 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 40.02%,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上年度奖金所致。 7、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 98.74%,主要系应付费用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 1、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1,011.77%,主要系加大研发投入及与上年同期相比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归集口径上发生 变化所致。 2、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69.31%,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3、归属母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 58.91%,主要系本期收入下滑、新办公场地租用及研发投入等费用增长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104.42%,主要系项目回款进度加快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52.18%,主要系公司购建固定资产与对外投资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223.62%,主要系本期偿还贷款及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 年 11 月,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地铁”)与公司签订了西安市地铁三号线一期工程(鱼 化寨~保税区段)车站设备安装及装修施工项目 D3AZZXSG-9 标段《施工合同书》。 2015 年 4 月 13 日,陕西兵器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和西安铁一院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组织西安地铁工程一处及 三号线各安装装饰施工承包商相关人员召开了关于乙供关键材料审查专题会议,确定了电线电缆项目材料由包括陕西奥凯电 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奥凯”)在内的七家电缆生产厂家供货。公司根据名录内七家厂家的供货周期、供货单价、销 售业绩、售后服务等条件的综合判断,选定陕西奥凯作为电线电缆的供应商并报业主方和监理方备案。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西安市建委”)认为本公司在承建的西安地铁三号线一期工程(鱼化寨~保税区段) 车站设备安装及装修施工项目 D3AZZXSG-9 标段存在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 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市建委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向本公司发出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市建告字[2017]第 92 号),决 定给予本公司:1、责令改正;2、责令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3、处罚叁佰叁拾陆万零玖佰贰拾陆元整的行 政处罚。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法院撤销西安市建委会作出的市建罚字(2017)092 号行政处 罚决定书,并由西安市建委承担本案的诉讼费。2018 年 7 月 12 日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公司于 2018 年 8 5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月下旬收到西安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判决书》(2017 陕 7102 行初 2018 号),西安铁路运输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50 元,由公司负担。 2018 年 9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行政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司已就上述一审判决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交了上诉状 并缴纳了上诉费用,上诉于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2018 年 11 月上旬公司收到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行政判决书》(2018 陕 71 行终 765 号),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审理了本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 上诉,维持原判。案件受理费 50 元,由公司负担。 2019 年 2 月 25 日公司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请再审。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审理了本案,依 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驳回公司的再审申请。现 由于该项目尚未结算,公司目前无法确定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公司收到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 2017 年 08 月 22 日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7-111) 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关于行政诉讼事项的公告》 2017 年 11 月 22 日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7-163) 《关于行政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8 年 08 月 25 日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097) 《关于行政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8 年 09 月 13 日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109) 《关于行政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8 年 11 月 02 日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121) 《关于行政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9 年 05 月 16 日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9-036)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9 年 7 月 23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巨潮资讯网《2019 年 7 月 23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 2019 年 9 月 3 日 全体投资者 详见巨潮资讯网《2019 年 9 月 3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待日主题活动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少雄 2019 年 10 月 29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