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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奇信: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2022-07-21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ST 奇信           公告编号:2022-097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ST 奇信;
证券代码:002781)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2 年 7 月 18 日、2022
年 7 月 19 日、2022 年 7 月 20 日)收盘价累计涨幅偏离值超过 12%,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通讯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因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2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种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尚
未消除。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披露了《2022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
号 2022-093),预计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17,000.00 万元至 25,000.00 万元。
    4、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现已经新余中院裁定进入预破产重整
程序,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
定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新余中院受理相关
债权人对公司的预重整申请,并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持续关注
上述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
卖公司股票。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预披
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新余高新区智大投
资有限公司拟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被动减持数量不超过 4,5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于本减持
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被动减持数量不超过
9,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其所持公司股份变动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已质押股份被
司法标记与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公告编号:2022-082),
持股 5%以上股东叶家豪先生及其关联人叶洪孝先生(叶家豪之子)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存在被司法拍卖、变卖风险。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7、除上述事项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事项,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因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8.1 条第(六)款规定“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种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尚未消除。
    3、公司因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2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奇信”变更为“*ST 奇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种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
    4、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720224 号),因涉嫌信
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目前,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5、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披露了《2022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2-09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业绩预告未发现存在应修正的情况,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预计将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6、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
告等已披露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
    7、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