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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奇信: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22-07-29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ST 奇信           公告编号:2022-104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奇信建工
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信建工”)近日收到新余市城市管理局出具的《行
政处罚决定书》(余城罚决字[2022]第 100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经查明,2022 年 1 月 21 日新余市城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对新余市白竹路以
南,五一南路以东“反山棚改项目”监督抽查时,发现奇信建工在“反山棚改项
目”地下室底板混凝土结构钢筋工程施工时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
施工,该项目合同价格 24,772 万元,该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新余市
城市管理局决定对奇信建工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工程合同价款 2%的罚款,共
计人民币肆佰玖拾伍万肆仟肆佰元整(¥:4,954,400 元)。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新余市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直接向渝
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
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新余市城市管理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
院强制执行或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事件发生后,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督促奇信建工主动排查与项目现场施工
相关的各个环节,同时对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以提高相关人员的合法合规意识。
加强奇信建工内部管理力度,防止类似事项再次发生。
    针对上述行政处罚,奇信建工已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向新余市人民政府行政
复议委员会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事项涉及的全资子公司违法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5.1 条、9.5.2 条、9.5.3 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
退市情形。本次事件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
营。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