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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奇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被动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3-01-05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ST 奇信            公告编号:2023-002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
                   未来被动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新余高新区智大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股 5%以上股东新余高新区智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大投资”)
原定被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期间共减持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股份 4,491,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63%。本轮减持后,其持
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 20,507,6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1145%。
    2、因融资融券业务逾期违约,智大投资欠付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东北证券”)的债务尚未偿还完毕,其通过东北证券信用账户持有的公
司部分股份仍存在因强制平仓导致继续被动减持的风险,智大投资拟于本减持
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被动减持数量不超
过 4,5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
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被动减持数量不超过 9,000,000 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4%。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4 日收到智大投资出具的书面告知函,获悉股东智大投
资被动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期间累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 4,491,7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9963%,同时智大投资拟实施下一期被动减持计划。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股东被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实施结果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预披
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智大投资拟于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被动减持数量不超过 4,500,000 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于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
通过大宗交易被动减持数量不超过 9,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
截至 2023 年 1 月 4 日,智大投资披露的前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实施结果具
体如下:
    (一)股东被动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      减持股数    减持数量占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均价(元)      (股)    总股本比例
                             2022 年 7 月 28 日
              集中竞价                                 7.67      4,491,700    1.9963%
 智大投资                   -2022 年 11 月 11 日
              大宗交易                -                   -          -          -

                            合计                                 4,491,700    1.9963%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价格区间:6.00 元/股-9.40 元/股
    (二)股东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24,999,349          11.1108%     20,507,649    9.1145%
            其中:
智大投资                       24,999,349          11.1108%     20,507,649    9.1145%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720224 号),因涉嫌信
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目前相关调查尚在进行中。2022 年 7
月 28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1 日期间,智大投资累计被动减持 4,491,7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9963%,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的相关规定。
    2、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实施情况与预披露
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已届满。
    3、智大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实施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股东未来被动减持计划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新余高新区智大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智大投资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20,507,6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11%,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5,902,416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62%;通过东北证券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4,605,233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6.49%。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为 5,902,416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
份总数的 28.78%,占公司总股本的 2.62%。
    (二)被动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被动减持原因:偿还东北证券信用账户负债金额
    2、被动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被动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 4,5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 1%,即
不超过 2,250,000 股。
    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 9,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
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 2%,即不超
过 4,500,000 股。
    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减资等股本变动
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股份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4、被动减持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方式
    5、被动减持价格:依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被动减持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
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
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7、本次拟被动减持事项与智大投资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属于被动减持,由债权人东北证券根据智大投资偿还负债情况
适时进行减持,具体减持价格、数量、减持方式视实际情况而定,被动减持计划
是否能够实施完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720224 号),因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目前,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公司已明确告知对方: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
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智大投资本次被动
减持计划已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智大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实施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在被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智大投资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新余高新区智大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被动减持股份计划届满及未来被
动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