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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奇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3-01-19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ST 奇信          公告编号:2023-012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奇
信;证券代码:002781)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3 年 1 月 16 日、2023
年 1 月 17 日和 2023 年 1 月 18 日)收盘价累计跌幅偏离值超过 12%,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出现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通过通讯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 2022 年三季度报告显示,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净资产为
-40,104.86 万元,因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追溯调整后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净资产仍为负数(-21,393.74 万元)。
若公司 2022 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仍为负值或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 9.3.11 条规定的其他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
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江
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裁定,公司预重整期限即将届满,公司
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
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7、除上述事项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
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正在核算中,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前披露 2022 年度业绩预告;
    3、公司因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2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外,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被年度审计机
构出具了关于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 2022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净资
产仍为负值或公司 2022 年审计报告为非标准的审计意见,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
止上市的风险。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720224 号),因涉嫌信
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目前,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
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5、因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款规定“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日,该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
除;
    6、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1),因流动性资金紧张,公司向控股股东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累 计 借 款 94,500.00 万 元已 逾 期, 占 公司 2021 年经 审 计 净资 产 绝对 值 的
406.80%。公司可能存在因债务逾期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
封等风险;
    7、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
并指定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
告编号:2023-01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重整申请的裁定,公司预重整期限即将届满,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即使法院受理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依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
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8、持股 5%以上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被司法拍卖、变卖的风险。具体内
容详见《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已质押股份被司法标记与司法冻结及轮候冻
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关联人所持
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46);
    持股 5%以上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被动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23-002)。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等已
对外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