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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可立克: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6-10-25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083




         2016 年 10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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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肖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春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伍春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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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001,681,865.62                     962,395,657.65                          4.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21,652,597.65                      775,686,878.88                          5.93%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24,079,157.37                       17.76%          635,115,820.97                   15.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517,512.11                    21.68%           63,005,718.77                   36.71%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3,832,005.53                    14.69%           58,974,536.02                   31.08%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36,460,060.64                    5.59%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99                   -8.69%                     0.1479                 2.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99                   -8.69%                     0.1479                 2.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1%                    -1.46%                     7.88%                 -2.18%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426,000,000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0.0599                             0.147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48,213.46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865,533.89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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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691,652.83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
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6,277.4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504,067.9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                                                                  4,031,182.7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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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3,489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盛妍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35.56%        151,500,000         151,500,000 质押                 26,600,000
有限公司

可立克科技有限
                 境外法人              34.86%        148,500,000         148,500,000
公司

深圳市鑫联鑫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4.58%         19,500,000          19,500,000
资有限公司

王红庆           境内自然人             0.15%              653,200                  0

孙辉             境内自然人             0.06%              265,000                  0

周滇             境内自然人             0.06%              263,100                  0

领航投资澳洲有
限公司-领航新
                 境外法人               0.06%              257,800                  0
兴市场股指基金
(交易所)

胡明美           境内自然人             0.06%              255,700                  0

王银兰           境内自然人             0.04%              190,000                  0

孙志华           境内自然人             0.04%              170,10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王红庆                                                                      653,200 人民币普通股             653,200

孙辉                                                                        265,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5,000

周滇                                                                        263,100 人民币普通股             263,100

领航投资澳洲有限公司-领航新
                                                                            257,800 人民币普通股             257,800
兴市场股指基金(交易所)

胡明美                                                                      255,700 人民币普通股             255,700

王银兰                                                                      1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90,000

孙志华                                                                      170,100 人民币普通股             170,10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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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正勇                                                                 169,595 人民币普通股           169,595

费芬芬                                                                 164,550 人民币普通股           164,550

张莉珍                                                                 155,600 人民币普通股           155,6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说明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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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货币资金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1,966.90万元,下降33.27%,主要原因是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对外投资所致。
2.   应收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636.71万元,增长146.56%,主要原因是收到客户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3.   预付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284.70万元,增长33.37%,主要原因是预付设备款所致。
4.   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235.13万元,增长59.19%,主要原因是未认证进项税增加所致。
5.   其他货币资金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1,0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是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98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对外投资所致。
7. 投资性房地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022.08万元,增长888.07%,主要是惠州子公司部份闲置厂房对外出租,从固定产重分
     类至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8.   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2.07万元,下降50.40%,主要是安远孙公司厂房装修费摊销所致。
9.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826.68万元,下降39.33%,主要原因是在2016年1季度支付2015年年终奖所致。
10. 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466.69万元,增长385.36%,主要原因是收回退税款所致。
11. 其他应付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992.17万元,下降51.02%,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市发行费及惠州工程质保金所致。
12. 实收资本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25,560.00万元,增加150%,主要是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13. 资本公积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25,560.00万元,下降81.12%,主要是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14. 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135.39万元,增长36.23%,主要原因是免抵税额增加所致。
15.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149.28万元,增长645.73%,主要原因是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6. 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169.17万元,增长100%,主要是收到银行理财投资收益所致。
17. 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163.15万元,增长117.12%,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政府补助高于上期所致。
18. 利润总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2,436.65万元,增长38.31%,主要是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19. 所得税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744.65万元,增长42.51%,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润总额增长所致。
20. 净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1,692.00万元,增长36.71%,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润总额增长所致。
21. 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1,442.13万元,增长62.27%,主要是收到免抵退税款增加所致。
22. 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1,191.29万元,增长36.93%,主要是缴纳所得税增加所致。
23.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20,9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是收回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24. 取得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169.17万元,增长100%,主要是收到银行理财投资收益所致。
2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12.70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处置固
     定资产收益所致。
2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1,143.26万元,增长80.09%,主要是购建固
     定资产、惠州子公司装修生产区及办公区所致。
2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2,941.39万元,增加906.60%,主要原因是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对外投资所
     致。
28.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4,457.25万元,减少100%,主要是本期未进行对外融资所致。
2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5,591.51万元,减少100%,主要是本期未进行对外融资所致。
3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487.93万元,增加40.12%,主要是分配2015年度股利所致。
3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307.30万元,下降40.05%,主要原因是人民币汇率变动,汇
     兑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7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自深圳可立
                                                             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的
                                                             股票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
                                                                                                         报告期内,承
                                                             内,不转让或
                                                                                                         诺人未有违
                                 控股股东:深                委托他人管
                                                股份限售承                  2015 年 12 月                反承诺的情
                                 圳市盛妍投                  理本次发行                     三十六个月
                                                诺                          22 日                        况,该承诺事
                                 资有限公司                  前已持有的
                                                                                                         项正在履行
                                                             深圳可立克
                                                                                                         中。
                                                             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
                                                             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

                                                             自深圳可立
                                                             克科技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有限公的股
                                                             票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内,
                                                                                                         报告期内,承
                                                             不转让或委
                                 持股 5%以上                                                             诺人未有违
                                                             托他人管理
                                 的股东:可立 股份限售承                    2015 年 12 月                反承诺的情
                                                             本次发行前                     三十六个月
                                 克科技有限     诺                          22 日                        况,该承诺事
                                                             已持有的深
                                 公司                                                                    项正在履行
                                                             圳可立克科
                                                                                                         中。
                                                             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
                                                             股份。

                                 其他股东:深                自深圳可立                                  报告期内,承
                                 圳市鑫联鑫     股份限售承   克科技股份     2015 年 12 月                诺人未有违
                                                                                            三十六个月
                                 投资有限公     诺           有限公司的     22 日                        反承诺的情
                                 司                          股票上市之                                  况,该承诺事


                                                                                                                        8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日起 36 个月                                 项正在履行
                          内,不转让或                                 中。
                          委托他人管
                          理本次发行
                          前已持有的
                          深圳可立克
                          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
                          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

                          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
                          所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发
                          行人股票上
                          市交易满 36
                          个月后,本人
                          在担任发行
                          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转让
                          其股份不超
                                                                       报告期内,承
                          过本人持有
                                                                       诺人未有违
                          的发行人股
实际控制人: 股份限售承                   2015 年 12 月                反承诺的情
                          份数量的                        三十六个月
肖铿        诺                            22 日                        况,该承诺事
                          25%;离职后
                                                                       项正在履行
                          半年内,不转
                                                                       中。
                          让本人持有
                          的发行人股
                          份。在发行人
                          股票上市之
                          日起 6 个月内
                          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 18 个
                          月内不转让
                          本人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
                          在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
                          起第 7 个月至


                                                                                      9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 12 个月之
                          间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持有
                          的发行人股
                          份。

                          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
                          所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发
                          行人股票上
                          市交易满 36
                          个月后,本人
                          在担任发行
                          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转让
                          其股份不超
                          过本人持有
董事、高级管              的发行人股                               报告期内,承
理人员:段轶              份数量的                                 诺人未有违
群;顾洁;顾军 股份限售承   25%;离职后 2015 年 12 月                反承诺的情
                                                      三十六个月
农;伍春霞;肖 诺           半年内,不转 22 日                       况,该承诺事
瑾;晏小林;周              让本人持有                               项正在履行
明亮;周正国               的发行人股                               中。
                          份。在发行人
                          股票上市之
                          日起 6 个月内
                          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 18 个
                          月内不转让
                          本人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
                          在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
                          起第 7 个月至
                          第 12 个月之
                          间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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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持有
                            的发行人股
                            份。

                            本公司在所
                            持可立克股
                            份股份锁定
                            期限届满后
                            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股份
                            应该满足如
                            下要求:(1)
                            减持股份的
                            价格不低于
                            可立克股份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
                            行价(如果因
                            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
                                                                       报告期内,承
                            新股等原因
                                                                       诺人未有违
控股股东:深                进行除权、除
               股份减持承                   2015 年 12 月 锁定期满后   反承诺的情
圳市盛妍投                  息的,须按照
               诺                           22 日        两年          况,该承诺事
资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
                                                                       项正在履行
                            易所规则的
                                                                       中。
                            有关规定作
                            复权处理);
                            (2)减持股
                            份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
                            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规则
                            要求,减持方
                            式包括二级
                            市场集中竞
                            价交易、大宗
                            交易等深圳
                            证劵交易所
                            认可的合法
                            方式;每年减
                            持数量不超
                            过本公司持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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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可立克
                          股份股份的
                          20%,同时应
                          低于可立克
                          股份总股本
                          的 5%;(3)
                          拟减持可立
                          克股份股票
                          的,将提前三
                          个交易日通
                          知可立克股
                          份并予以公
                          告,并严格按
                          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
                          规定办理。

                          本公司在所
                          持可立克股
                          份股份锁定
                          期限届满后
                          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股份
                          应该满足如
                          下要求:(1)
                          减持股份的
                          价格不低于
                                                                     报告期内,承
                          可立克股份
持股 5%以上                                                          诺人未有违
                          首次公开发
的股东:可立 股份减持承                   2015 年 12 月 锁定期满后   反承诺的情
                          行股票的发
克科技有限    诺                          22 日        两年          况,该承诺事
                          行价(如果因
公司                                                                 项正在履行
                          派发现金红
                                                                     中。
                          利、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
                          新股等原因
                          进行除权、除
                          息的,须按照
                          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则的
                          有关规定作
                          复权处理);
                          (2)减持股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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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
                            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规则
                            要求,减持方
                            式包括二级
                            市场集中竞
                            价交易、大宗
                            交易等深圳
                            证劵交易所
                            认可的合法
                            方式;每年减
                            持数量不超
                            过本公司持
                            有的可立克
                            股份股份的
                            20%,同时应
                            低于可立克
                            股份总股本
                            的 5%;(3)
                            拟减持可立
                            克股份股票
                            的,将提前三
                            个交易日通
                            知可立克股
                            份并予以公
                            告,并严格按
                            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
                            规定办理。

                            本公司所持
                            可立克股份
                            股份锁定期
                                                                      报告期内,承
                            限届满后两
其他股东:深                                                          诺人未有违
                            年内减持的,
圳市鑫联鑫     股份减持承                  2015 年 12 月 锁定期满后   反承诺的情
                            减持股份应
投资有限公     诺                          22 日        两年          况,该承诺事
                            该满足如下
司                                                                    项正在履行
                            要求:减持股
                                                                      中。
                            份的价格不
                            低于可立克
                            股份首次公


                                                                                   13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格
(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
所规则的有
关规定作复
权处理);减
持股份应符
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
规则要求,减
持方式包括
二级市场集
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等
深圳证劵交
易所认可的
合法方式;每
年减持数量
不超过本公
司持有的可
立克股份股
份的 50%;拟
减持可立克
股份股票的,
将提前三个
交易日通知
可立克股份
并予以公告,
并严格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
规定办理。若
违反所做的


                                                14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减持意向承
诺,将在可立
克股份股东
大会及中国
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
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并
将在符合法
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规
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
内回购违规
卖出的股票,
且自回购完
成之日起自
动延长持有
全部股份的
锁定期 3 个
月;如果因未
履行承诺事
项而获得收
入的,所得的
收入归可立
克股份所有,
并在获得收
入之日起 5 日
内将前述收
入支付给可
立克股份指
定账户;如果
因未履行承
诺事项给可
立克股份或
者其他投资
者造成损失
的,将向可立
克股份或者
其他投资者
依法承担赔


                                                15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偿责任。

                              本公司将善
                              意的履行作
                              为控股股东
                              的权利、义
                              务,不利用控
                              股股东地位
                              促使发行人
                              股东大会或
                              董事会做出
                              侵犯其他中
                              小股东合法
                              权益的决议;
                              在与发行人
                              发生关联交
                              易时,将按照
                              公平合理和
                              正常的商业
                              交易条件进
                              行,将不会要
                                                                    报告期内,承
                              求或接受发
               关于同业竞                                           诺人未有违
控股股东:深                  行人给予比
               争、关联交                    2011 年 06 月          反承诺的情
圳市盛妍投                    在任何一项                     长期
               易、资金占用                  23 日                  况,该承诺事
资有限公司                    市场公平交
               方面的承诺                                           项正在履行
                              易中第三者
                                                                    中。
                              更优惠的条
                              件,并善意、
                              严格的履行
                              与发行人签
                              订的各种关
                              联交易协议,
                              不会向发行
                              人谋求任何
                              超出上述规
                              定以外的利
                              益或收益。若
                              违反上述承
                              诺,本公司将
                              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包
                              括但不限于
                              由此给发行
                              人及其他中
                              小股东造成


                                                                                 16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的全部损失
                            承担赔偿责
                            任。

                             1、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
                            承诺:本公司
                            依照中国法
                            律法规被确
                            认为可立克
                            关联方期间,
                            将不会在中
                            国境内或境
                            外以任何方
                            式(包括但不
                            限于单独经
                            营、通过合资
                            经营或拥有
                            另一公司或
                            企业的股权
                            及其他权益)
                            直接或间接
                                                                  报告期内,承
                            从事或参与
持股 5%以上 关于同业竞                                            诺人未有违
                            任何与可立
的股东:可立 争、关联交                    2014 年 10 月          反承诺的情
                            克构成竞争                     长期
克科技有限   易、资金占用                  15 日                  况,该承诺事
                            的任何业务
公司         方面的承诺                                           项正在履行
                            或活动,不以
                                                                  中。
                            任何方式从
                            事或参与生
                            产任何与可
                            立克产品相
                            同、相似或可
                            能取代可立
                            克产品的业
                            务活动;本公
                            司如从任何
                            第三方获得
                            的商业机会
                            与可立克经
                            营的业务有
                            竞争或可能
                            有竞争,则本
                            公司将立即
                            通知可立克,
                            并将该商业


                                                                               17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机会让予可
立克;本公司
承诺不利用
任何方式从
事影响或可
能影响可立
克经营、发展
的业务或活
动。2、关于
规范与减少
关联交易的
承诺:本公司
将善意的履
行作为公司
股东的权利、
义务,不利用
公司股东地
位促使发行
人股东大会
或董事会作
出侵犯其他
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的决
议;在与发行
人发生关联
交易时,将按
照公平合理
和正常的商
业交易条件
进行,将不会
要求或接受
发行人给予
比任何一项
市场公平交
易中第三者
更优惠的条
件,并善意、
严格的履行
与发行人签
订的各种关
联交易协议,
不会向发行
人谋求任何
超出上述规


                                                18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定以外的利
                            益或收益。若
                            违反上述承
                            诺,本公司将
                            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包
                            括但不限于
                            由此给发行
                            人及其他中
                            小股东造成
                            的全部损失
                            承担赔偿责
                            任。

                            1、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
                            承诺:本人依
                            照中国法律
                            法规被确认
                            为可立克实
                            际控制人及
                            一致行动人
                            期间,将不会
                            在中国境内
                            或境外以任
                            何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单
                                                                  报告期内,承
                            独经营、通过
实际控制人   关于同业竞                                           诺人未有违
                            合资经营或
及一致行动   争、关联交                    2014 年 10 月          反承诺的情
                            拥有另一公                     长期
人:肖铿、顾 易、资金占用                  15 日                  况,该承诺事
                            司或企业的
洁、肖瑾     方面的承诺                                           项正在履行
                            股权及其他
                                                                  中。
                            权益)直接或
                            间接从事或
                            参与任何与
                            可立克构成
                            竞争的任何
                            业务或活动,
                            不以任何方
                            式从事或参
                            与生产任何
                            与可立克产
                            品相同、相似
                            或可能取代
                            可立克产品


                                                                               19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的业务活动;
本人如从任
何第三方获
得的商业机
会与可立克
经营的业务
有竞争或可
能有竞争,则
本公司将立
即通知可立
克,并将该商
业机会让予
可立克;本人
承诺不利用
任何方式从
事影响或可
能影响可立
克经营、发展
的业务或活
动。2、关于
规范和减少
关联交易的
承诺:本人及
本人控制的
除发行人及
其控制的企
业外其他公
司,或本人有
重大影响的
其他公司不
会利用拥有
的股东权利、
实际控制能
力或重大影
响力操纵、指
使发行人或
其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
人员,使得发
行人以不公
平的条件,提
供或者接受
资金、商品、
服务或其他


                                                20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资产,或从事
                     任何损害发
                     行人及其其
                     他股东利益
                     的行为。本人
                     及本人控制
                     的除发行人
                     及其控制的
                     企业外其他
                     公司,或本人
                     有重大影响
                     的其他公司
                     在与发行人
                     发生关联交
                     易时,将遵循
                     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的
                     原则,按照公
                     平合理和正
                     常的商业条
                     件进行,确保
                     关联交易额
                     公允性和交
                     易行为的透
                     明度,切实保
                     护发行人及
                     其其他股东
                     的利益。

                     (一)启动和
                     停止股价稳
                     定措施的具
                     体条件:1、
                     预警条件:当
                     公司股票连                             报告期内,承
                     续 5 个交易日                          诺人未有违
         IPO 稳定股价 的收盘价低     2015 年 12 月          反承诺的情
本公司                                               三年
         承诺        于每股净资      22 日                  况,该承诺事
                     产的 120%                              项正在履行
                     时,公司将在                           中。
                     10 个工作日
                     内召开投资
                     者见面会,与
                     投资者就公
                     司经营状况、


                                                                         21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财务指标、发
展战略进行
深入沟通。2、
启动条件:当
公司股票自
挂牌上市之
日起三年内,
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
价(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
定作复权处
理,下同)低
于公司上一
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每
股净资产=合
并财务报表
中归属于母
公司普通股
股东权益合
计数÷年末公
司股份总数,
下同)时,由
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稳
定股价具体
方案,并在股
东大会审议
通过该等方
案后的 10 个
交易日内启
动实施。3、
停止条件:在
上述第 2 项稳
定股价具体


                                                22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方案的实施
期间内,如公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收盘价高于
每股净资产
时,将停止实
施股价稳定
措施。(二)
当触发前述
股价稳定措
施的启动条
件时,公司应
依照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
件、公司章程
及公司内部
治理制度的
规定,按照以
下顺序实施
并保证股价
稳定措施实
施后,公司的
股权分布仍
符合上市条
件: 1、由公
司回购股份
(1)公司为
稳定股价之
目的回购股
份,应符合
《上市公司
回购社会公
众股份管理
办法(试行)》
及《关于上市
公司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
的补充规定》
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且不应导致
公司股权分


                                                23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布不符合上
市条件。(2)
公司股东大
会对回购股
份做出决议,
须经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3)
公司为稳定
股价之目的
进行股份回
购的,除应符
合相关法律
法规之要求
之外,还应符
合下列各项:
①单一会计
年度用于回
购股份的资
金合计不超
过上一会计
年度经审计
的公司净利
润的 100%。
超过上述标
准的,有关稳
定股价措施
在当年度不
再继续实施。
但如下一年
度继续出现
需启动稳定
股价措施的
情形时公司
将继续按照
上述原则执
行稳定股价
预案。如公司
上一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
公司净利润
低于人民币


                                                24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1,000 万元,
则公司单次
用于回购股
份的资金为
上一年度净
利润的
100%。如公司
上一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
公司净利润
高于或等于
人民币 1,000
万元,公司单
次用于回购
股份的资金
不得低于人
民币 1,000 万
元。②回购价
格:回购价格
不超过每股
净资产。③回
购股份的方
式: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要
约方式或证
券监督管理
部门认可的
其他方式。
(4)公司董
事会公告回
购股份预案
后,公司股票
若连续 5 个交
易日收盘价
超过每股净
资产时,公司
董事会可以
做出决议终
止回购股份
事宜。(5)如
公司上市后
出现达到启
动稳定股价
预案所规定


                                                25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的条件时而
                              未采取相应
                              的措施,公司
                              将在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报
                              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的
                              具体原因并
                              向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并将
                              以上一年度
                              实现的可供
                              分配利润的
                              100%的标准
                              向全体股东
                              实施现金分
                              红。

                              (一)启动和
                              停止股价稳
                              定措施的具
                              体条件:1、
                              预警条件:当
                              公司股票连
                              续 5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低
                              于每股净资
                              产的 120%
                                                                     报告期内,承
                              时,公司将在
                                                                     诺人未有违
控股股东:深                  10 个工作日
               IPO 稳定股价                   2015 年 12 月          反承诺的情
圳市盛妍投                    内召开投资                      三年
               承诺                           22 日                  况,该承诺事
资有限公司                    者见面会,与
                                                                     项正在履行
                              投资者就公
                                                                     中。
                              司经营状况、
                              财务指标、发
                              展战略进行
                              深入沟通。2、
                              启动条件:当
                              公司股票自
                              挂牌上市之
                              日起三年内,
                              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


                                                                                  26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价(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
定作复权处
理,下同)低
于公司上一
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每
股净资产=合
并财务报表
中归属于母
公司普通股
股东权益合
计数÷年末公
司股份总数,
下同)时,由
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稳
定股价具体
方案,并在股
东大会审议
通过该等方
案后的 10 个
交易日内启
动实施。3、
停止条件:在
上述第 2 项稳
定股价具体
方案的实施
期间内,如公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收盘价高于
每股净资产
时,将停止实
施股价稳定
措施。(二)


                                                27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当触发前述
股价稳定措
施的启动条
件时,公司应
依照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
件、公司章程
及公司内部
治理制度的
规定,按照以
下顺序实施
并保证股价
稳定措施实
施后,公司的
股权分布仍
符合上市条
件: 1、由公
司回购股份
(1)公司为
稳定股价之
目的回购股
份,应符合
《上市公司
回购社会公
众股份管理
办法(试行)》
及《关于上市
公司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
的补充规定》
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且不应导致
公司股权分
布不符合上
市条件。(2)
公司股东大
会对回购股
份做出决议,
须经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


                                                28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上通过。(3)
公司为稳定
股价之目的
进行股份回
购的,除应符
合相关法律
法规之要求
之外,还应符
合下列各项:
①单一会计
年度用于回
购股份的资
金合计不超
过上一会计
年度经审计
的公司净利
润的 100%。
超过上述标
准的,有关稳
定股价措施
在当年度不
再继续实施。
但如下一年
度继续出现
需启动稳定
股价措施的
情形时公司
将继续按照
上述原则执
行稳定股价
预案。如公司
上一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
公司净利润
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则公司单次
用于回购股
份的资金为
上一年度净
利润的
100%。如公司
上一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


                                                29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净利润
高于或等于
人民币 1,000
万元,公司单
次用于回购
股份的资金
不得低于人
民币 1,000 万
元。②回购价
格:回购价格
不超过每股
净资产。③回
购股份的方
式: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要
约方式或证
券监督管理
部门认可的
其他方式。
(4)公司董
事会公告回
购股份预案
后,公司股票
若连续 5 个交
易日收盘价
超过每股净
资产时,公司
董事会可以
做出决议终
止回购股份
事宜。(5)如
公司上市后
出现达到启
动稳定股价
预案所规定
的条件时而
未采取相应
的措施,公司
将在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报
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的
具体原因并


                                                30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向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并将
以上一年度
实现的可供
分配利润的
100%的标准
向全体股东
实施现金分
红。2、盛妍
投资、香港可
立克增持(1)
如公司在上
述需启动股
价稳定措施
条件触发后
已启动股价
稳定措施的,
实施完毕后
其股票收盘
价仍低于上
一个会计年
度末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
产时,再启动
盛妍投资、香
港可立克增
持措施。(2)
盛妍投资、香
港可立克将
在有关股价
稳定措施启
动条件成就
后 3 个交易日
内提出增持
股份的方案,
并依法履行
所需的审批
手续,在获得
批准后的 3 个
交易日内通
知公司,公司
应按照相关
规定披露增


                                                31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持计划。(3)
盛妍投资、香
港可立克实
施增持计划,
应遵循以下
原则:①单次
用于增持股
份的资金不
低于其自发
行人上市后
累计获得现
金分红金额
的 20%;②单
一会计年度
用以稳定股
价的增持资
金合计不超
过其自发行
人上市后累
计获得现金
分红金额的
50%。超过上
述标准的,有
关稳定股价
措施在当年
度不再继续
实施,但如果
下一年度继
续出现需启
动稳定股价
措施的情形,
控股股东将
继续按照上
述原则执行
稳定股价预
案。下一年度
触发股价稳
定措施时,以
前年度已经
用于稳定股
价的增持总
金额不再计
入累计现金
分红金额。盛


                                                32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妍投资、香港
                            可立克在增
                            持计划完成
                            后的六个月
                            内将不出售
                            所增持的股
                            份,增持后公
                            司的股权分
                            布应当符合
                            上市条件,增
                            持股份行为
                            应符合《公司
                            法》、《证券
                            法》及其他相
                            关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
                            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
                            关业务规则、
                            备忘录的要
                            求。

                            (一)启动和
                            停止股价稳
                            定措施的具
                            体条件:1、
                            预警条件:当
                            公司股票连
                            续 5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低
                            于每股净资
                                                                   报告期内,承
                            产的 120%
持股 5%以上                                                        诺人未有违
                            时,公司将在
的股东:可立 IPO 稳定股价                   2015 年 12 月          反承诺的情
                            10 个工作日                     三年
克科技有限    承诺                          22 日                  况,该承诺事
                            内召开投资
公司                                                               项正在履行
                            者见面会,与
                                                                   中。
                            投资者就公
                            司经营状况、
                            财务指标、发
                            展战略进行
                            深入沟通。2、
                            启动条件:当
                            公司股票自
                            挂牌上市之
                            日起三年内,


                                                                                33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
价(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
定作复权处
理,下同)低
于公司上一
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每
股净资产=合
并财务报表
中归属于母
公司普通股
股东权益合
计数÷年末公
司股份总数,
下同)时,由
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稳
定股价具体
方案,并在股
东大会审议
通过该等方
案后的 10 个
交易日内启
动实施。3、
停止条件:在
上述第 2 项稳
定股价具体
方案的实施
期间内,如公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收盘价高于
每股净资产
时,将停止实


                                                34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施股价稳定
措施。(二)
当触发前述
股价稳定措
施的启动条
件时,公司应
依照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
件、公司章程
及公司内部
治理制度的
规定,按照以
下顺序实施
并保证股价
稳定措施实
施后,公司的
股权分布仍
符合上市条
件: 1、由公
司回购股份
(1)公司为
稳定股价之
目的回购股
份,应符合
《上市公司
回购社会公
众股份管理
办法(试行)》
及《关于上市
公司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
的补充规定》
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且不应导致
公司股权分
布不符合上
市条件。(2)
公司股东大
会对回购股
份做出决议,
须经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


                                                35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3)
公司为稳定
股价之目的
进行股份回
购的,除应符
合相关法律
法规之要求
之外,还应符
合下列各项:
①单一会计
年度用于回
购股份的资
金合计不超
过上一会计
年度经审计
的公司净利
润的 100%。
超过上述标
准的,有关稳
定股价措施
在当年度不
再继续实施。
但如下一年
度继续出现
需启动稳定
股价措施的
情形时公司
将继续按照
上述原则执
行稳定股价
预案。如公司
上一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
公司净利润
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则公司单次
用于回购股
份的资金为
上一年度净
利润的
100%。如公司


                                                36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上一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
公司净利润
高于或等于
人民币 1,000
万元,公司单
次用于回购
股份的资金
不得低于人
民币 1,000 万
元。②回购价
格:回购价格
不超过每股
净资产。③回
购股份的方
式: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要
约方式或证
券监督管理
部门认可的
其他方式。
(4)公司董
事会公告回
购股份预案
后,公司股票
若连续 5 个交
易日收盘价
超过每股净
资产时,公司
董事会可以
做出决议终
止回购股份
事宜。(5)如
公司上市后
出现达到启
动稳定股价
预案所规定
的条件时而
未采取相应
的措施,公司
将在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报
刊上公开说


                                                37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明未履行的
具体原因并
向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并将
以上一年度
实现的可供
分配利润的
100%的标准
向全体股东
实施现金分
红。2、盛妍
投资、香港可
立克增持(1)
如公司在上
述需启动股
价稳定措施
条件触发后
已启动股价
稳定措施的,
实施完毕后
其股票收盘
价仍低于上
一个会计年
度末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
产时,再启动
盛妍投资、香
港可立克增
持措施。(2)
盛妍投资、香
港可立克将
在有关股价
稳定措施启
动条件成就
后 3 个交易日
内提出增持
股份的方案,
并依法履行
所需的审批
手续,在获得
批准后的 3 个
交易日内通
知公司,公司


                                                38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应按照相关
规定披露增
持计划。(3)
盛妍投资、香
港可立克实
施增持计划,
应遵循以下
原则:①单次
用于增持股
份的资金不
低于其自发
行人上市后
累计获得现
金分红金额
的 20%;②单
一会计年度
用以稳定股
价的增持资
金合计不超
过其自发行
人上市后累
计获得现金
分红金额的
50%。超过上
述标准的,有
关稳定股价
措施在当年
度不再继续
实施,但如果
下一年度继
续出现需启
动稳定股价
措施的情形,
控股股东将
继续按照上
述原则执行
稳定股价预
案。下一年度
触发股价稳
定措施时,以
前年度已经
用于稳定股
价的增持总
金额不再计


                                                39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入累计现金
                            分红金额。盛
                            妍投资、香港
                            可立克在增
                            持计划完成
                            后的六个月
                            内将不出售
                            所增持的股
                            份,增持后公
                            司的股权分
                            布应当符合
                            上市条件,增
                            持股份行为
                            应符合《公司
                            法》、《证券
                            法》及其他相
                            关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
                            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
                            关业务规则、
                            备忘录的要
                            求。

                            (一)启动和
                            停止股价稳
                            定措施的具
                            体条件:1、
                            预警条件:当
                            公司股票连
                            续 5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低
董事、高级管                                                       报告期内,承
                            于每股净资
理人员:段轶                                                       诺人未有违
                            产的 120%
群;顾洁;顾军 IPO 稳定股价                   2015 年 12 月          反承诺的情
                            时,公司将在                    三年
农;伍春霞;肖 承诺                           22 日                  况,该承诺事
                            10 个工作日
瑾;晏小林;周                                                       项正在履行
                            内召开投资
明亮;周正国                                                        中。
                            者见面会,与
                            投资者就公
                            司经营状况、
                            财务指标、发
                            展战略进行
                            深入沟通。2、
                            启动条件:当
                            公司股票自


                                                                                40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挂牌上市之
日起三年内,
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
价(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
定作复权处
理,下同)低
于公司上一
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每
股净资产=合
并财务报表
中归属于母
公司普通股
股东权益合
计数÷年末公
司股份总数,
下同)时,由
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稳
定股价具体
方案,并在股
东大会审议
通过该等方
案后的 10 个
交易日内启
动实施。3、
停止条件:在
上述第 2 项稳
定股价具体
方案的实施
期间内,如公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收盘价高于


                                                41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每股净资产
时,将停止实
施股价稳定
措施。(二)
当触发前述
股价稳定措
施的启动条
件时,公司应
依照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
件、公司章程
及公司内部
治理制度的
规定,按照以
下顺序实施
并保证股价
稳定措施实
施后,公司的
股权分布仍
符合上市条
件: 1、由公
司回购股份
(1)公司为
稳定股价之
目的回购股
份,应符合
《上市公司
回购社会公
众股份管理
办法(试行)》
及《关于上市
公司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
的补充规定》
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且不应导致
公司股权分
布不符合上
市条件。(2)
公司股东大
会对回购股
份做出决议,


                                                42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须经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3)
公司为稳定
股价之目的
进行股份回
购的,除应符
合相关法律
法规之要求
之外,还应符
合下列各项:
①单一会计
年度用于回
购股份的资
金合计不超
过上一会计
年度经审计
的公司净利
润的 100%。
超过上述标
准的,有关稳
定股价措施
在当年度不
再继续实施。
但如下一年
度继续出现
需启动稳定
股价措施的
情形时公司
将继续按照
上述原则执
行稳定股价
预案。如公司
上一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
公司净利润
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则公司单次
用于回购股
份的资金为
上一年度净


                                                43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利润的
100%。如公司
上一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
公司净利润
高于或等于
人民币 1,000
万元,公司单
次用于回购
股份的资金
不得低于人
民币 1,000 万
元。②回购价
格:回购价格
不超过每股
净资产。③回
购股份的方
式: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要
约方式或证
券监督管理
部门认可的
其他方式。
(4)公司董
事会公告回
购股份预案
后,公司股票
若连续 5 个交
易日收盘价
超过每股净
资产时,公司
董事会可以
做出决议终
止回购股份
事宜。(5)如
公司上市后
出现达到启
动稳定股价
预案所规定
的条件时而
未采取相应
的措施,公司
将在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


                                                44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监会指定报
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的
具体原因并
向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并将
以上一年度
实现的可供
分配利润的
100%的标准
向全体股东
实施现金分
红。2、盛妍
投资、香港可
立克增持(1)
如公司在上
述需启动股
价稳定措施
条件触发后
已启动股价
稳定措施的,
实施完毕后
其股票收盘
价仍低于上
一个会计年
度末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
产时,再启动
盛妍投资、香
港可立克增
持措施。(2)
盛妍投资、香
港可立克将
在有关股价
稳定措施启
动条件成就
后 3 个交易日
内提出增持
股份的方案,
并依法履行
所需的审批
手续,在获得
批准后的 3 个


                                                45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交易日内通
知公司,公司
应按照相关
规定披露增
持计划。(3)
盛妍投资、香
港可立克实
施增持计划,
应遵循以下
原则:①单次
用于增持股
份的资金不
低于其自发
行人上市后
累计获得现
金分红金额
的 20%;②单
一会计年度
用以稳定股
价的增持资
金合计不超
过其自发行
人上市后累
计获得现金
分红金额的
50%。超过上
述标准的,有
关稳定股价
措施在当年
度不再继续
实施,但如果
下一年度继
续出现需启
动稳定股价
措施的情形,
控股股东将
继续按照上
述原则执行
稳定股价预
案。下一年度
触发股价稳
定措施时,以
前年度已经
用于稳定股


                                                46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价的增持总
金额不再计
入累计现金
分红金额。盛
妍投资、香港
可立克在增
持计划完成
后的六个月
内将不出售
所增持的股
份,增持后公
司的股权分
布应当符合
上市条件,增
持股份行为
应符合《公司
法》、《证券
法》及其他相
关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
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
关业务规则、
备忘录的要
求。3、董事
(不含独立
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增
持(1)如公
司采取回购
股份、公司控
股股东采取
增持股份后
仍无法稳定
股价,在公司
任职并领取
薪酬的公司
董事(不含独
立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应在符合《上
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及
《上市公司


                                                47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
则》等法律法
规的条件和
要求的前提
下,对公司股
票进行增持,
且不应导致
公司股权分
布不符合上
市条件。(2)
公司董事(不
含独立董
事)、高级管
理人员承诺,
其用于增持
公司股份的
货币资金不
少于该等董
事、高级管理
人员上年度
自公司领取
薪酬总和的
30%。(3)增
持价格:增持
价格不超过
每股净资产。
(4)公司在
未来聘任新
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前,
将要求其签
署承诺书,保
证其履行公
司首次公开
发行上市时
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已做
出的相应承
诺。(5)公司
董事会公告


                                                48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增持
股份预案后,
公司股票若
连续 5 个交易
日收盘价超
过每股净资
产时,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
人员可以做
出终止增持
股份决定。
(6)如公司
上市后出现
达到启动稳
定股价预案
所规定的条
件时,公司的
董事(不含独
立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未采取相应
的措施,将在
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上
公开说明未
履行的具体
原因并向股
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
歉,并在前述
事项发生之
日起 5 个工作
日内停止在
公司处领取
薪酬或津贴
及股东分红,
同时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持有的公司
股票不得转
让,直至采取
相应的稳定


                                                49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股价措施并
                                                          实施完毕为
                                                          止。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不适用
一步的工作计划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
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10.00%   至                           30.00%
度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6,290.49   至                       7,434.22
间(万元)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718.63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公司开拓海外市场,营业收入实现增长,公司利润随之实现增长。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50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09 月 30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39,988,503.96                   359,657,515.9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0,711,443.50                       4,344,345.69

    应收账款                                              222,964,127.70                   200,426,194.13

    预付款项                                               11,379,025.86                       8,531,981.2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6,323,929.63                    3,972,600.0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94,359,984.53                      90,933,751.8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10,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695,727,015.18                   667,866,388.9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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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8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33,623,778.85                      3,402,958.80

    固定资产                           196,790,200.96                    225,112,998.10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57,431,061.97                     57,778,293.2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20,055.73                       240,805.67

    递延所得税资产                       8,189,752.93                      7,994,212.88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05,954,850.44                    294,529,268.71

资产总计                             1,001,681,865.62                    962,395,657.6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44,142,255.73                    136,750,207.93

    预收款项                             2,771,147.97                      2,912,314.5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2,753,917.00                     21,020,717.21

    应交税费                             5,877,923.37                      1,211,051.84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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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9,526,686.16                     19,448,391.67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75,071,930.23                    181,342,683.1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4,957,337.74                      5,366,095.62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4,957,337.74                      5,366,095.62

负债合计                       180,029,267.97                    186,708,778.7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26,000,000.00                    170,4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59,481,922.55                    315,081,922.5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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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盈余公积                                                      25,415,259.93                    25,415,259.9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310,755,415.17                 264,789,696.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21,652,597.65                 775,686,878.88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821,652,597.65                 775,686,878.8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01,681,865.62                962,395,657.65


法定代表人:肖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春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伍春霞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15,691,390.10                 342,584,962.9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0,711,443.50                     4,344,345.69

    应收账款                                                     214,010,289.06                 199,416,072.36

    预付款项                                                        5,641,110.06                    2,197,851.47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13,755,030.03                 141,053,947.14

    存货                                                          90,862,934.18                    91,381,635.9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00,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750,672,196.93                 780,978,815.4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87,424,826.00                    22,424,826.00

    投资性房地产                                                    3,208,584.72                    3,402,958.80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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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                              22,539,964.00                     26,045,033.63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2,348,720.48                     32,275,254.6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828,363.95                     30,648,566.87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58,350,459.15                    114,796,639.90

资产总计                               1,009,022,656.08                    895,775,455.3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93,883,479.50                    166,623,505.52

    预收款项                               2,527,077.97                      2,687,507.24

    应付职工薪酬                           3,658,577.67                     11,963,976.79

    应交税费                               1,940,375.33                       -465,002.10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5,980,173.26                     10,328,424.8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07,989,683.73                    191,138,412.3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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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4,957,337.74                       5,366,095.62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4,957,337.74                       5,366,095.62

负债合计                                       212,947,021.47                     196,504,507.9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26,000,000.00                     170,4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59,481,922.55                     315,081,922.5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5,415,259.93                      25,415,259.93

    未分配利润                                 285,178,452.13                     188,373,764.98

所有者权益合计                                 796,075,634.61                     699,270,947.4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09,022,656.08                     895,775,455.38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224,079,157.37                         190,281,904.83

    其中:营业收入                         224,079,157.37                         190,281,904.83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91,670,752.54                         162,251,881.13



                                                                                              56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其中:营业成本                    169,844,535.53                       145,853,732.81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74,977.13                         1,612,026.13

             销售费用                   7,527,286.78                         5,966,963.83

             管理费用                  14,209,582.92                        14,268,418.22

             财务费用                  -1,630,603.06                        -5,528,293.03

             资产减值损失                644,973.24                             79,033.1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821,402.23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3,229,807.06                        28,030,023.70

    加:营业外收入                       899,506.00                           282,124.2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69,368.50                            86,422.5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34,059,944.56                        28,225,725.37
列)

    减:所得税费用                      8,542,432.45                         7,254,819.8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5,517,512.11                        20,970,905.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5,517,512.11                        20,970,905.56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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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5,517,512.11                          20,970,905.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25,517,512.11                          20,970,905.56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599                                 0.0656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599                                 0.0656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法定代表人:肖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春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伍春霞




4、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210,830,749.31                         189,306,546.01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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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营业成本                      173,097,537.17                       155,538,981.04

         营业税金及附加                  228,358.32                          1,165,152.63

         销售费用                       6,431,778.83                         5,562,460.87

         管理费用                       7,726,414.73                         9,178,380.12

         财务费用                      -1,587,156.25                        -5,457,510.00

         资产减值损失                   1,179,716.15                        13,692,762.3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821,402.23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4,575,502.59                         9,626,318.99

    加:营业外收入                       828,030.21                           134,779.2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69,338.49                            74,421.4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25,334,194.31                         9,686,676.75
列)

    减:所得税费用                      6,434,102.63                         2,492,827.6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8,900,091.68                         7,193,849.1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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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8,900,091.68                           7,193,849.13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635,115,820.97                         550,593,397.64

    其中:营业收入                                 635,115,820.97                         550,593,397.64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551,679,893.33                         488,227,280.30

    其中:营业成本                                 480,761,190.13                         431,997,458.76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5,091,249.98                           3,737,309.14

           销售费用                                 21,822,751.84                          17,223,096.41

           管理费用                                 48,564,972.36                          42,533,213.59

           财务费用                                 -5,821,897.25                          -7,032,614.78

           资产减值损失                              1,261,626.27                            -231,182.8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1,691,652.83


                                                                                                      60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5,127,580.47                        62,366,117.34

    加:营业外收入                     3,024,577.28                         1,393,065.8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5,653.00

    减:营业外支出                      180,979.39                           154,518.4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73,866.46                            15,847.6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87,971,178.36                        63,604,664.73
列)

    减:所得税费用                    24,965,459.59                        17,518,941.1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3,005,718.77                        46,085,723.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3,005,718.77                        46,085,723.59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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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63,005,718.77                          46,085,723.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63,005,718.77                          46,085,723.59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479                                 0.1442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479                                 0.1442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6、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609,941,211.03                         547,926,977.33

    减:营业成本                                            484,904,498.91                         457,528,155.16

           营业税金及附加                                     3,156,162.66                           2,481,944.57

           销售费用                                          19,685,840.19                          16,818,593.45

           管理费用                                          29,385,061.16                          26,408,456.71

           财务费用                                          -5,693,457.41                          -6,978,637.72

           资产减值损失                                     -70,872,053.94                          32,849,909.9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1,691,652.83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51,066,812.29                          18,818,555.25

    加:营业外收入                                            1,232,774.23                            638,919.1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5,653.00

    减:营业外支出                                             175,283.50                             142,406.6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73,866.46                               15,847.6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52,124,303.02                          19,315,067.73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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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

     减:所得税费用                                 38,279,615.87                           5,048,400.2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3,844,687.15                          14,266,667.5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13,844,687.15                          14,266,667.53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26,966,351.09                         567,348,195.07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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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37,582,218.80                        23,160,933.4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133,421.16                         5,300,729.1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68,681,991.05                       595,809,857.5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29,317,344.65                       391,207,323.3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133,278,728.28                       114,793,086.19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44,167,822.74                        32,254,892.3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458,034.74                        23,023,528.9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32,221,930.41                       561,278,830.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460,060.64                        34,531,026.7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9,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691,652.8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27,00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0,818,652.8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5,707,201.45                        14,274,611.23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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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28,8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4,507,201.45                          14,274,611.2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3,688,548.62                            -14,274,611.2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4,572,498.77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572,498.7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5,915,074.0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7,040,000.00                          12,160,712.42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040,000.00                          68,075,786.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040,000.00                         -23,503,287.7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4,599,475.95                           7,672,482.43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9,669,012.03                              4,425,610.2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58,848,587.99                          66,993,798.9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9,179,575.96                          71,419,409.24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10,096,949.51                         566,206,658.64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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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到的税费返还                  37,483,116.79                         23,160,933.4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10,057.77                         1,531,070.8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49,390,124.07                        590,898,662.9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99,080,589.72                        453,116,638.5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50,780,847.93                         71,162,908.93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3,869,929.94                         16,028,858.4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5,209,921.85                         25,372,061.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38,941,289.44                        565,680,467.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448,834.63                         25,218,195.5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9,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691,652.8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27,00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0,818,652.8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571,532.07                         6,694,189.44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09,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165,000,000.00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5,571,532.07                          6,694,189.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4,752,879.24                        -6,694,189.4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4,572,498.77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572,498.7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5,915,074.0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7,040,000.00                         12,160,712.42
的现金


                                                                                      66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040,000.00                         68,075,786.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040,000.00                       -23,503,287.7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4,450,471.80                         7,607,376.08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6,893,572.81                         2,628,094.4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41,776,034.91                         56,800,703.7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4,882,462.10                         59,428,798.23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铿

                                                       2016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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