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立克: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12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可
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
关文件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
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关于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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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为《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潘 翔
唐秋英
陈 为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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