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立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可立克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招商证券保荐代表人及持续督导专员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财务部有关人员交谈,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帐, 查阅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信会师报字[2019]第 ZI10066 号),对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356 号《关于核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7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26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 为人民币 7.58 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17 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322,908,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34,188,96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88,719,040.00 元。 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信会师报字[2015]第 31097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时,初始存放金额为 298,804,440.00 元(含用于上市发行费用 的金额 10,085,400.00 元)。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年初余额 6,674,185.07 加:2018 年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46,793.40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的理财收益 1,067,846.57 赎回银行理财产品 103,000,000.00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002,255.79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47,000,000.00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 60,786,569.25 减: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60,786,569.25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2018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 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 日常经营活动。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 三、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存放情况 2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 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 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连同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海支行、交 通银行深圳南山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区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 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1)招商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 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 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专户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 查与查询。保荐机构每半年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公司授权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持续督导专员可以随时到专户存储 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 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3)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公司出具 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专户存储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4)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募集资 金净额的 5%(以较低者为准)的,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 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5)专户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 具对账单或向保荐机构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调查专 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3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批准将募投项目变压器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 惠州市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可立克电子 有限公司。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变压器生产建设项目资金专户由原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东海支行账户变更为惠州市可立克电子有限公司新开立的专户。公司及公司 全资子公司惠州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东海支行三方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为规范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 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可立克电子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帐号 余额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海支行 102011515010004284 已销户 交通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443066058011507030165 已销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区支行 944030010000088919 已销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491491001018800162457 已销户 四、2018 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8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附件一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为使变压器事业部及电源事业部更好的发展,实现独立核算和精准考核, 由 201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16 年 5 月 27 日召开 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批准将募 4 投项目之一“变压器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惠州市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为公司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可立克电子有限公司。变压器生产建设项 目实施主体的变更,未改变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累计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1,377.96 万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信会 师报字[2016]第 310003 号专项审核报告。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议案》,批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0,716.13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已于 2016 年 1 月 21 日完成。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 年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 过《关于使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前将全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注销,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 6,078.66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5 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研发中心项目”主要为增强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和可 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进一步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夯实基础,间接提高公司的盈 利能力,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8 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 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七、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可立克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6 附件一: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期间: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8,871.90 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00.2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157.9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金投向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资进度 性是否发 更项目(含 投入总 计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3)= 生重大变 部分变更) 额 (2)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变压器生产建设项目 否 15,571.94 15,571.94 67.81 13,568.12 87.13% 2016 年 1 月 11 日 1,577.84 否 否 2、电源生产建设项目 否 11,513.95 11,513.95 193.18 9,015.41 78.30% 2016 年 1 月 11 日 3,694.86 否 否 3、.研发中心项目 否 1,786.01 1,786.01 39.24 574.37 32.16% 2018 年 6 月 30 日 - 否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8,871.90 28,871.90 300.23 23,157.90 80.21% 5,272.70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不适用 7 1、变压器生产建设项目:截止到 2018 年 12 月 31 日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3,568.12 万元,主要是用于土 地购置及建安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等,用于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为 510.91 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的计划投资总额为 2,082.52 万元,占比为 24.53%。变压器生产建设项目设 备及工器具购置费采购较小,主要是由于目前变压器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同时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惠 州)员工招聘较紧张,考虑到订单的不饱和,公司暂未大量购置设备及工器具,延缓产能的释放。后续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 公司将根据市场及劳动力招聘情况,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采购机器及工器具。 目) 2、研发中心项目: 截止到 2018 年 12 月 31 日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574.37 万元,主要用于仪器设备及办 公设备购置,由于受限于深圳现有租赁办公区域的影响,后续公司计划在惠州工业园设立研发中心实验 室,用于新产品、新技术的基础研发工作,并运用自有资金进行解决。研发中心项目主要为增强公司产 品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进一步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夯实基础,间接提高公司的盈利 能力,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存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存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方式变更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四(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四(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存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存在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使节余募集资金永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前将全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注销,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及其利息 6,078.66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 存在违规情形。 8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宏兴 梁战果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1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