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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可立克: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1-13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
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作为深圳可
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了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并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经讨论,
我们以独立和客观的立场,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
量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对《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意
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0 年 11 月 12 日,该授予日的
确定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同
时本次授予也符合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的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授予对象”)均符合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本次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条件及授予条件的相关规定,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本次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
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5、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
机制,增强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11 月 12 日,同
意向 208 名激励对象授予 820.7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1、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审批程序合法合
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该事项的执行有利于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
金需求,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增加公司财务的稳健性,符合募
集资金使用安排,符合《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
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7,000.00 万元及对应利息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唐秋英、阎磊、陈为
                                                     2020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