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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可立克: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2020-11-13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0-082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2020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深
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以下简称“激励对象(调整后)”)进行审核,发表如下意见:
    1、鉴于列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已有 8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激励计划,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
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16 名变更为 208 名。
    同时,公司董事会依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予以调整,
由 832 万股变更为 820.70 万股。
    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以上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符合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的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1
    2、本次拟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调整后)为在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均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
同或退休返聘协议。
    3、本次拟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调整后)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拟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调整后)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
有关授予日的规定。公司和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调整后)均未发
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
件业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
整,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
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授予条件,其作为本次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业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以2020年11月12日为授予日,向208名激励对象授予820.70万股限制
性股票。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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