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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可立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的公告2021-10-27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1-087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变动情况

    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鉴于李强、马艳华
2 名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
但未解除限售的 7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将由 476,901,227 股减少为 476,831,227 股,注册资本也相应由 476,901,227
元减少为 476,831,227 元。

    二、章程其他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
修订。

    三、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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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上述情况,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
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需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7,690.1227万元。                     47,683.1227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7,690.1227万股,均为普通股。         47,683.1227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
监事的提名程序为:                    监事的提名程序为:

    (一)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3%       (一)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3%
以上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      以上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
候选人的提名议案。监事会、单独或合 候选人的提名议案。监事会、单独或合
并持股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     并持股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
提出监事候选人的提名议案;            提出监事候选人的提名议案;

    (二)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通        (二)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通
过公司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 过公司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
民主形式选举产生;                    民主形式选举产生;

    (三)独立董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        (三)独立董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
应该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应该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执行。                          的规定执行。

    除只有一名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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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情形外,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 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度。公司董事会制 的决议, 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公司
定《累积投票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
通过后实施。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 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时,应当采用
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 累积投票制。公司董事会制定《累积投
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票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
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
                                     别进行。
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 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
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
                                     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上述修改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审核为准。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改事项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生效。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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