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立克: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秋英)2022-04-27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唐秋英)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和第四届
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并兼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
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办事,诚信、勤勉、
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规
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连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将本人 2021 年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进行汇报。
一、出席会议情况和投票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会议次数
2021 年度公司召开了十五次董事会。分别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五次股东大会。分别为:2020 年度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2021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次
参加董事会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事姓名 次数 参加次数 数
次数 加会议
唐秋英 15 1 14 0 0 否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坚持认真、谨慎的态度,确保做出决
议前对议案进行足够的了解,审慎判断,较好的维持了自身的独立性。本人对公
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公司各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均表示同意。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
1 2021 年 1 月 19 日 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对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2 2021 年 3 月 25 日 对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同意
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
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 2020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
用及担保情况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 2021 年 3 月 25 日 同意
对《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
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对《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
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 2020 年薪酬执行情况与 2021 年
薪酬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对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4 2021 年 4 月 20 日 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对《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暨
5 2021 年 4 月 28 日 同意
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对《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暨
6 2021 年 4 月 28 日 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7 2021 年 5 月 14 日 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对《关于收购股份暨关联交易
8 2021 年 5 月 25 日 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9 2021 年 8 月 9 日 对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 同意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独立意见
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
10 2021 年 9 月 17 日 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11 2021 年 10 月 26 日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对《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12 2021 年 11 月 8 日 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 同意
的议案》的独立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参与竞买海光电子 54.25%
13 2021 年 11 月 17 日 股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对给惠州可立克科技、惠州可立克
14 2021 年 11 月 23 日 电子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对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部
15 2021 年 11 月 29 日 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 同意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三届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并
兼任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在 2021 年度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了
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
度的规定,就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
况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并指导和监督了公司相关部门的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
员会主任委员的工作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
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对 2021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工作业绩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考核,同时也对 2022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工作业绩提出期望,提高了公司管理层的积极性。
四、在公司现场办公及检查情况
2021 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和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
情况进行了解,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信息披露:督促公司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
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3、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
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
完善及执行情况,对公司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方向,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本人在 2021 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保护中小
投资者权益,并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经验给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
议。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之下,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增强
公司的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七、联系方式
本人的电子信箱:mikkytang@163.com,欢迎广大投资者与本人进行沟通。
独立董事:唐秋英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