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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可立克: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2022-08-02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2-082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可立克”)拟以支
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自然人李东海所持有的深圳市海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光电子”、“标的公司”)1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前
上市公司持有海光电子 54.2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取得海光电
子控制权。

    上市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相关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手续并办理完成工商变
更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实施情况报告书》。现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过程中相关各方出具承诺情况公告如
下: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1、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在
                              本次交易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和完
                              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及                    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
全体董事、                    责任。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监事、高级                    2、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向
           的承诺函
管理人员                      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
                              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
                              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
                              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


                                      1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需要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
                              相关信息时,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保证继续提供的文件和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有效的要求。
                              4、如因本次交易信息披露文件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投资者或本次
                              交易的其他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及全体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本公司不存在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
                              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况。
                              2、本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情
                              况。
                              3、本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
                              共利益的情形。
                              4、本公司承诺:(1)本公司依注册地法律合法有效
                              存续;(2)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3)本公司最近三十六
                              个月内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
                              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
                              形;(4)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调查的情形;(5)本公司最近 36 个月的诚信情
                              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或未履行承诺等
                              情形。
                              5、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定及本
                              公司要求的任职资格,能够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务,
上市公司及                    不存在不得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全体董事、 关于自身若干事项的 情形。
监事、高级 承诺函             6、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本
管理人员                      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
                              政处罚案件;(2)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被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不
                              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3)本人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
                              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4)
                              本人最近 36 个月的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
                              还大额债务或未履行承诺等情形。
                              7、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在本次交易中已依法履行了法定的信息披露和报告
                              义务,上述行为合法、有效,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8、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
                              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
                              形,亦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
                              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亦不会存在资金、
                              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会
                              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若违反上


                                     2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将承担因此而
                                给投资者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
                                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
                                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不存在
                                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
                                内幕交易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及                      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
全体董事、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   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
监事、高级 的承诺函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 13 条
管理人员                        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上市公司保证釆取必
                                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
                                密。
                                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若违反上
                                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将承担因此而
                                给投资者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
                                1、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
                                级 管 理 人员 减持 股 份预 披 露公 告 》( 公 告编 号:
                                2021-099),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伍春霞、高级管
                                理人员顾军农、周正国、周明亮、晏小林计划自前述
                                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72,000 股,减
                                持比例合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0.0572%。截至本
                                承诺函出具之日,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
                                尚未实施完毕。伍春霞、顾军农、周正国、周明亮、
                                晏小林承诺,将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上市公司全                      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体董事、监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事、高级管 承诺函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理人员                          的规定执行该等股份减持计划。
                                2、除上述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以外,自本次交易
                                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公司全体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的计划。
                                3、若上市公司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
                                易实施完成期间实施转增股份、送股、配股等除权行
                                为,则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此获得
                                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不减持承诺。
                                4、如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的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
                                此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
上市公司董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   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
事、监事、
           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益;
高级管理人
           的承诺函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员
                                3、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


                                      3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
                              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上市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拟公
                              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
                              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
                              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
                              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
                              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
                              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
                              者的补偿责任。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目前在中国境内
                              外任何地区没有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上市
                              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经
                              营主体。
                              2、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控
                              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
                              属公司(包括海光电子及其子公司,下同)经营业务
                              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生产与经营业务。
                              3、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一
                              致行动人期间,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
上市公司控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 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构
股股东及其
           承诺函             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
一致行动人
                              知上市公司,并优先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避
                              免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
                              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
                              益不受损害。
                              4、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
                              本公司签署即对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
                              束力的责任,且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控
                              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期间持续有效,不可撤销。本公
                              司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违反上述承
                              诺给上市公司、其投资者或本次交易的其他相关方造
                              成损失的,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上市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之地位谋求
上市公司控                    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
股股东及其                    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控股股
           承诺函
一致行动人                    东的一致行动人之地位谋求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
                              优先权利。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
                              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与上市公司及其子
                              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


                                     4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议,并由上市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
                                文件以及《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
                                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2、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以与市
                                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
                                进行交易,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
                                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
                                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3、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
                                本公司签署即对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
                                束力的责任,且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控
                                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期间持续有效,不可撤销。本公
                                司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违反上述承
                                诺给上市公司、其投资者或本次交易的其他相关方造
                                成损失的,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本公司就股份减持计划作出承诺如下:
                                1、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
                                期间,本公司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上市公司控                      2、若上市公司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
股股东及其                      易实施完成期间实施转增股份、送股、配股等除权行
           承诺函
一致行动人                      为,则本公司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不减
                                持承诺。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减持股份的收益归上市
                                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此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直
                                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控                      本公司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
           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
股股东及其                      力、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以及
           见
一致行动人                      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1、本公司保证在本次交易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有信息
                                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
                                的资料均为真实、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
                                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
上市公司控                      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股股东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的承诺
                                3、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需要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
                                相关信息时,本公司保证继续提供的文件和信息仍然
                                符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的要求。
                                4、如因本次交易信息披露文件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投资者或本次
                                交易的其他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承诺将按照《中华
上市公司控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
股股东     立性的承诺函
                                他有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


                                     5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施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
                      面的独立,并具体承诺如下:
                      一、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
                      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除上
                      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关联方。
                      2、保证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性,不在本公
                      司除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关联方担任除
                      董事、监事以外的其它职务。
                      3、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提名或推荐出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
                      程序进行,本公司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已经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二、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其资产全部
                      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
                      运营。
                      2、确保上市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之间产权
                      关系明确,上市公司对所属资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
                      确保上市公司资产的独立完整。
                      3、本公司及本公司除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
                      他关联方本次交易前没有、交易完成后也不以任何方
                      式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三、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
                      核算体系。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
                      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
                      公司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关联方共用一个银行账
                      户。
                      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
                      5、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公司及本
                      公司除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关联方处兼
                      职和领取报酬。
                      6、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四、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
                      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
                      使职权。
                      五、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
                      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
                      能力。
                      2、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
                      活动进行干预。
                      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并将承担因此而给投资者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
                              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特出具以下不可撤
                              销的承诺与声明:
                              1、除上市公司与李东海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深圳
                              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李东海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外,本公司与海光电子、海光电子其他股东、
                              上市公司或其他任何主体之间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未签署任何其他合同,不存在任何其他书面或口头的
                              安排,亦不存在任何单方面的承诺或其他意思表示。
                              如本承诺函出具后,本公司与上述主体就本次交易相
                              关事项签署任何其他合同,达成任何其他书面或口头
                              的安排,或作出任何单方面的承诺或其他意思表示,
                              本公司将及时、如实向上市公司进行披露。
                              2、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
                              本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本公司
                              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亦不会
                              存在资金、资产被本公司占用的情形,不会存在为本
                              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上市公司控 关于自身若干事项的 3、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
股股东     承诺函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 13 条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中规定的不得参与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4、本公司就合规事项承诺如下:
                              (1)本公司依注册地法律合法有效存续;
                              (2)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
                              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3)本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4)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
                              案调查的情形;
                              (5)本公司最近 36 个月的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
                              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或未履行承诺等情形。
                              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并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或其投资者造成的一切
                              实际损失。
                              1、就海光电子塘头第三工业区 1 栋第 1-5 层建设项目
                              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宜,本公司承诺,本次交
                              易完成后,一旦后续政策调整或塘头第三工业区被调
                              整出生态控制线可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将会敦促海光
                              电子及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手续。
上市公司控 关于标的公司若干事 2、本公司承诺,就海光电子存在劳务派遣劳动者数
股股东     项的承诺函         量超出其用工总量 10%比例的问题,本次交易完成
                              后,本公司将敦促海光电子尽快进行整改,以使劳务
                              派遣用工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根据劳务
                              派遣用工的意愿及定期考核结果,与劳务派遣用工中
                              考核优秀且有意愿的员工签署正式劳动合同。
                              3、本公司承诺,就海光电子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

                                      7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社保公积金或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数及比
                                例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的问
                                题,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敦促海光电子尽快进
                                行整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公
                                积金。
                                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特出具以下不可撤
                                销的承诺与声明:
                                本公司/本人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
                                案侦查的情况,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
                                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
上市公司控
                                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
股股东及其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
董事、监事、
             的承诺函           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
高级管理人
                                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员
                                交易监管》第 13 条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本公司保证釆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
                                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本公司/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并将承担因此而给投资者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上市公司
                                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地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
                                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地位谋求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
                                优先权利。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
                                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
                                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
                                并由上市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及《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上市公司实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 露义务。
际控制人     承诺函             2、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以与市场价格
                                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交
                                易,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
                                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
                                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3、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本
                                公司签署即对本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
                                的责任,且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
                                有效,不可撤销。本人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
                                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其投资者或本次
                                交易的其他相关方造成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赔偿责
                                任。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目前在中国境内外
                                任何地区没有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上市公
上市公司实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 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经营
际控制人     承诺函             主体。
                                2、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
                                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


                                       8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包括海光电子及其子
                              公司,下同)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生
                              产与经营业务。
                              3、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如本人或
                              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
                              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
                              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优先将该商业
                              机会给予上市公司,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业
                              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
                              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4、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本
                              人签署即对本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
                              责任,且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
                              效,不可撤销。本人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
                              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其投资者或本次交
                              易的其他相关方造成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作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人特出具以下不可撤
                              销的承诺与声明:
                              1、本人保证在本次交易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有信息真
                              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
                              资料均为真实、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
上市公司实                    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际控制人                      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
           的承诺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需要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
                              相关信息时,本人保证继续提供的文件和信息仍然符
                              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的要求。
                              4、如因本次交易信息披露文件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投资者或本次
                              交易的其他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作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人承诺将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
                              施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
                              面的独立,并具体承诺如下:
                              一、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
上市公司实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
                              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本人及本人除上市公
际控制人   立性的承诺函
                              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关联方。
                              2、保证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性,不在本人
                              除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关联方担任除董
                              事、监事以外的其它职务。
                              3、保证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提名或推荐出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
                              进行,本人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作


                                     9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二、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其资产全部
                              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
                              运营。
                              2、确保上市公司与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之间产权关系
                              明确,上市公司对所属资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确保
                              上市公司资产的独立完整。
                              3、本人及本人除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关
                              联方本次交易前没有、交易完成后也不以任何方式违
                              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三、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
                              核算体系。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
                              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人及本人
                              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关联方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
                              5、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人除上市
                              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关联方处兼职和领取报
                              酬。
                              6、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四、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
                              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
                              使职权。
                              五、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
                              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
                              能力。
                              2、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
                              活动进行干预。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
                              将承担因此而给投资者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
                              作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人特出具以下不可撤
                              销的承诺与声明:
                              本人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
                              的情况,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
                              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
上市公司实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 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
际控制人   行为的承诺函       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管》第 13 条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本人保
                              证釆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
                              息严格保密。


                                     10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
                              将承担因此而给投资者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
                              1、除上市公司与李东海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深圳
                              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李东海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外,本人与海光电子、海光电子其他股东、
                              上市公司或其他任何主体之间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未签署任何其他合同,不存在任何其他书面或口头的
                              安排,亦不存在任何单方面的承诺或其他意思表示。
                              如本承诺函出具后,本人与上述主体就本次交易相关
                              事项签署任何其他合同,达成任何其他书面或口头的
                              安排,或作出任何单方面的承诺或其他意思表示,本
                              人将及时、如实向上市公司进行披露。
                              2、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
                              本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本人提供
                              担保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亦不会存在
                              资金、资产被本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不会存
                              在为本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3、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
上市公司实 关于自身若干事项的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及
际控制人   承诺函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中规定的不得参与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4、本人就合规事项承诺如下:
                              (1)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
                              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2)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3)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
                              (4)本人最近 36 个月的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
                              期偿还大额债务或未履行承诺等情形。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
                              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或其投资者造成的一切实
                              际损失。
                              1、就海光电子塘头第三工业区 1 栋第 1-5 层建设项目
                              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宜,本人承诺,本次交易
                              完成后,一旦后续政策调整或塘头第三工业区被调整
                              出生态控制线可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将会敦促海光电
                              子及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手续。
                              2、本人承诺,就海光电子存在劳务派遣劳动者数量
上市公司实 关于标的公司若干事 超出其用工总量 10%比例的问题,本次交易完成后,
际控制人   项的承诺函         本人将敦促海光电子尽快进行整改,以使劳务派遣用
                              工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根据劳务派遣用
                              工的意愿及定期考核结果,与劳务派遣用工中考核优
                              秀且有意愿的员工签署正式劳动合同。
                              3、本人承诺,就海光电子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
                              保公积金或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数及比例
                              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的问题,


                                      11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将敦促海光电子尽快进行整
                                 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公积金。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
                                 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
                                 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
                                 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
上市公司控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
                                 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
股股东、实 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
际控制人   的承诺函
                                 补充承诺;
                                 3、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
                                 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
                                 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本人特出具以下不可撤销
                                 的承诺与声明:
                                 1、本人保证在本次交易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有信息真
                                 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
                                 资料均为真实、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
                                 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
交易对方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
            的承诺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需要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
                                 相关信息时,本人保证继续提供的文件和信息仍然符
                                 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的要求。
                                 4、如因本次交易信息披露文件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投资者或本次
                                 交易的其他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本人特出具以下不可撤销
                                 的承诺与声明:
                                 本人、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内
                                 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不存在泄露本
                                 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
                                 易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   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
交易对方
            行为的承诺函         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
                                 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 13 条不得参与重
                                 大资产重组的情形。本人保证釆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
                                 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
                                 将承担因此而给投资者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
                                 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就本人持有的海光电子的
            关于标的公司股权权
交易对方                         股权情况,本人特出具以下不可撤销的承诺与声明:
            属情况的承诺函
                                 1、本人对所持有的标的股权具有合法、完整的所有


                                      12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权,有权转让该等标的股权及与其相关的任何权利和
                               利益,不存在司法冻结或为任何其他第三方设定质
                               押、抵押或其他承诺致使本人无法转让标的股权的限
                               制情形。
                               2、上市公司于标的股权交割完成日将享有作为标的
                               股权的所有者依法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标的股权并
                               不会因中国法律或第三人的权利主张而被没收或扣
                               押,或被施加以质押、抵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负担,
                               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该等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
                               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
                               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
                               3、本人所持标的股权的出资已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
                               及时缴纳,并且该等出资的资金系本人自有资金,来
                               源合法。本人已经依法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
                               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本人作为股东所
                               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4、本人对标的股权行使权利以及标的公司经营其业
                               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在先权利,并无任何第三人
                               提出关于该等权利受到侵犯的任何相关权利要求;标
                               的股权交割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标的股权合法行使权
                               利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在先权利。
                               5、本人没有获悉任何第三人就标的股权或其任何部
                               分行使或声称将行使任何对标的股权有不利影响的
                               权利;亦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与标的股权有关的争
                               议、行政处罚、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任何与标的股权
                               有关的现实或潜在的纠纷。
                               6、本人目前所持标的股权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
                               股或任何其他间接持股的情形,本人将来亦不进行代
                               持、信托或任何类似安排。
                               7、本人持有标的股权与标的公司及其其他股东不存
                               在任何特殊利益、权利安排或未披露的任何口头或书
                               面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8、本人在本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其投资者或本次交易的
                               其他相关方造成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本人特出具以下不可撤销
                               的承诺与声明:
                               1、本人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及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的中国籍自然人,不拥有其他国家国籍或境外永久
                               居留权。本人具有签署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和履行上述
            关于自身若干事项的
交易对方                       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承诺函
                               2、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
                               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诉讼或仲裁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13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3、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
                               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
                               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4、本人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5、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中规定的不得参与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6、本人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且未签署与此相关的任何协议,无与此相关的
                               任何特殊约定或其他安排。
                               7、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任
                               何一致行动的协议或者约定。本人与上市公司或其任
                               何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可能被证券监管部门基于
                               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为存在关联关系的任何关
                               系。
                               8、本人与海光电子其他股东之间无其他任何关联关
                               系,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的协议或者约定。
                               9、本人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主
                               要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上市公司的主要客户和供应
                               商之间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10、在海光电子股份交割完毕前,本人保证海光电子
                               保持正常、有序、合法经营状态,保证海光电子不进
                               行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利润
                               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之行为,保证海光电子不进行非
                               法转移、隐匿资产及业务行为。如确有需要,本人须
                               经上市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11、本人及本人之关联方不存在通过本次交易占用上
                               市公司资金或增加上市公司风险的情形。
                               12、本人承诺,在本次交易获得上市公司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批准的情况下,本次交易为不可撤销事项。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其投资者或本次交易的
                               其他相关方造成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1、本公司保证在本次交易中提供的所有信息真实、
                               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2、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
                               的资料均为真实、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
                               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 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
标的公司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的承诺函           3、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需要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
                               相关信息时,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保证继续提供的文件和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有效的要求。
                               4、如因所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投资者或本次交易的其他相
                               关方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4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
                               查的情况,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
                               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
                               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
标的公司                       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行为的承诺函
                               监管》第 13 条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本公
                               司保证釆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
                               和信息严格保密。
                               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并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投资者或本次交易的其
                               他相关方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
                               1、本公司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
                               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
                               情形。
                               2、本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不存在依据中国法律规定或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
                               形,亦不存在股东会决议解散、股东申请解散、被依
                               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的情形。
                               3、本公司股东持有的涉及本次交易的本公司的股权
                               所对应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付,不存在虚假出资、出
                               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的情形。
                               4、本公司股东持有的涉及本次交易的本公司的股权
                               不存在质押、抵押、设定担保或第三方权益等任何限
                               制性权益的情形。
                               5、本公司股东持有的涉及本次交易的本公司的股权
                               除已公开披露的股权转让限制外,不存在其他限制转
            关于自身若干事项的
标的公司                       让的情形。
            承诺函
                               6、本公司已取得本公司设立、历次股权变更以及经
                               营目前业务所必需的一切重要的批准、同意、授权和
                               许可,且所有该等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均为合法、
                               有效,且据本公司所知不存在任何原因或事由可能导
                               致上述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失效或者被撤销。
                               7、本公司从事的业务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和行政
                               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有关
                               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
                               定。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定及本
                               公司要求的任职资格,能够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务,
                               不存在不得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
                               9、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控股股东为上市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并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
标的公司董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 1、本人保证在本次交易中提供的所有信息真实、准

                                      15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事、监事、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高级管理人 的承诺函           大遗漏,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员                            2、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
                              资料均为真实、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
                              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
                              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需要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
                              相关信息时,本人保证继续提供的文件和信息仍然符
                              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的要求。
                              4、如因所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投资者或本次交易的其他相
                              关方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海光电子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
                              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
                              情形。
                              2、海光电子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不存在依据中国法律规定或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
                              形,亦不存在股东会决议解散、股东申请解散、被依
                              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的情形。
                              3、海光电子已取得设立、历次股权变更以及经营目
                              前业务所必需的一切重要的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
                              且所有该等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均为合法、有效,
                              且据本公司所知不存在任何原因或事由可能导致上
标的公司董
                              述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失效或者被撤销。
事、监事、 关于自身若干事项的
                              4、海光电子从事的业务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和行
高级管理人 承诺函
                              政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有
员
                              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
                              规定。
                              5、本人具备法定及海光电子要求的任职资格,能够
                              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务,不存在不得担任海光电子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6、本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査,最近三年内不存在
                              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
                              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仲裁的情况。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
                              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投资者或本次交易的其他
                              相关方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
                              本人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
                              的情况,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
标的公司董
                              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
事、监事、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
                              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
高级管理人 的承诺函
                              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员
                              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16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管》第 13 条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本人保
                                  证釆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
                                  息严格保密。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
                                  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投资者或本次交易的其他
                                  相关方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
注:上述承诺内容涉及的相关简称的含义详见《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之释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方作出的承诺事项均已履行或正在
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 日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