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立克: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8-11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2-084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8 月 7 日以电
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铿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
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唐秋英女士、阎磊先生、陈为先生因在外
地出差,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
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所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当前监
管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即
对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进行调整。本次发行方案调整
1
的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 价格计算
得出,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0%,按照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76,831,227 股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7,683,122
股(含本数)。若公司在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
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
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时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 价格计算
得出,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0%,按照 2022 年 7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76,723,227 股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7,672,322
股(含本数)。若公司在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
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
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时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2、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5,618.72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
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2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安徽光伏储能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 24,137.05 22,098.67
2 惠州充电桩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 15,306.04 13,520.04
合计 39,443.10 35,618.72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状况和业务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
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部分
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投入的资金总额,
公司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
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
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2,543.5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
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安徽光伏储能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 24,137.05 20,633.50
2 惠州充电桩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 15,306.04 1, 910.00
合计 39,443.10 22,543.50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状况和业务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
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部分
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投入的资金总额,
公司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
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
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
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3
(二) 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深圳
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可
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深圳
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
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可
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
订稿)》。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 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保障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摊薄即期回报事项进
4
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可
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 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
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可立克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0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