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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可立克: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9-14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2-097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海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海光电子”)提供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海光电子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促进子公司健康平稳发展。公司拟与深
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控股子公司海光电子向高新投的融资提供最高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的保证担
保,含反担保债权金额(如发生)。

    本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海光电子
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
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为海光电子担保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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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海光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8 年 4 月 4 日

      注册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 5 号科苑西 24 栋东段 4 层 B16 室(仅限办
公)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魏晋峰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4.25%
                               魏晋峰              20%
                                 王浩           15.75%
                     合计                     100.00%

      主营业务:生产和销售各类电子变压器、电感器及其专用仪器设备(生产场
地执照另办);承接通信网络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设计工程;自营本系统自产产品
出口和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的进口业务(按深贸管审证字第
703 号办理);(以上各项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普通货运。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2021 年 12 月 31    2022 年半年度/2022 年 6 月 30
科目
                        日(已经审计)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7,602.99                          99,813.15
负债总额               75,334.46                          96,055.17
净资产                 2,268.53                            3,757.97
营业收入               111,995.07                         80,927.89
利润总额               -753.77                             1,688.90
净利润                 -692.71                             1,489.44

      经查询,海光电子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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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1”),

    保证人:魏晋峰(以下简称“甲方 2”)

    保证人:王浩(以下简称“甲方 3”)

    被担保方:深圳市海光电子有限公司

    债权人: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最高保证金额:5000 万元人民币

    (一)保证方式:

    1、甲方的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2、 如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外,主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担保的(包括主
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向乙方提供的抵押/质押担保、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保
证担保,下同,以下统称“其他担保”),则(1)甲方对乙方承担的担保责任
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也不因之而免除或减少;(2)乙方有权选择优先行
使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也有权选择优先行使其他担保权利或选择同时行使全
部或部分担保权利,乙方选择行使/优先行使任何担保权利,均不视为对未选择
行使/优先行使的担保权利的放弃,甲方同意放弃对任何乙方未(优先)选择担
保的优先抗辩权;(3)乙方因任何原因未行使/未优先行使或放弃对主债务人财
产享有的抵押权/质权、变更该抵押权/质权的顺位或内容,造成乙方在上述抵押
权/质权项下的优先受偿权丧失或减少时,甲方承诺对乙方承担的担保责任也不
因之而免除或减少。

    3、 若甲方为主合同项下部分债务提供担保,主债权获得任何部分清偿(包
括甲方在其承诺担保数额范围内已经承担的部分数额)并不相应减轻或免除甲方
的担保责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诺担保的数额余额范围内对主合同项下未偿还的债
权余额承担担保责任。

    (二)保证范围:

    1、 甲方的保证范围为:本合同第 1.2 条约定的最高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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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含反担保债权,下同)和担保权利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担保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
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
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甲方承担保证
责任的范围,除另有约定外,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本金余额最高限额。

    2、 对于甲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责任而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下列顺序
清偿:(1)乙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之费用;(2)损害赔偿金;(3)违约金;
(4)罚息;(5)利息;(6)本金。乙方有权变更上述顺序。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金额 10,288.31 万元(含
本次担保),均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9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4.9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一)海光电子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的金融
机构融资担保可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促进其健康平稳发展。

    (二)海光电子其他股东魏晋峰、王浩,亦提供与公司同等保证担保。

    (三)公司本次为海光电子提供担保,未签署反担保协议。被担保的对象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
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
司长远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为海光电子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整体收益的最大化,
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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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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