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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可立克:可立克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2023-02-13  

                        证券简称:可立克                              证券代码:002782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二〇二三年二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肖 铿                   顾 洁                   肖 瑾




       伍春霞                  唐秋英                   阎 磊




        陈 为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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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一)发行数量:13,646,186 股

       (二)发行价格:16.52 元/股

       (三)募集资金总额:225,434,992.72 元

       (四)募集资金净额:216,705,578.36 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13,646,186 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
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认购情况和限售期安排

序号                发行对象                   限售期   获配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1       UBS AG                                6 个月         2,179,176     35,999,987.52
 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个月         5,006,050     82,699,946.00
 3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个月          605,326       9,999,985.52
 4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个月         1,210,650     19,999,938.00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个月         3,414,034     56,399,841.68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华
 6                                             6 个月          605,326       9,999,985.52
         泰稳健增益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宏
 7                                             6 个月          605,326       9,999,985.52
         利价值成长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
 8                                             6 个月           20,298         335,322.96
         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总计                                  13,646,186    225,434,992.72

       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上市首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
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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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限售安排。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3
                                                                            目           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1

特别提示.................................................................................................................................................................2

目 录 .....................................................................................................................................................................4

释 义 .....................................................................................................................................................................5

第一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6

第二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7

第三节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5

第四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 16

第五节 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9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5

第七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7

第八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8

第九节 保荐机构上市推荐意见 ............................................................................................................... 29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0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31




                                                                                     4
                                  释        义

    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可立克              指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盛妍投资                          指       赣州盛妍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海光电子                          指       深圳市海光电子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非公
本上市公告书                      指
                                           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认购邀请书》                    指
                                           股票认购邀请书》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申购报价单》                    指
                                           股票申购报价单》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认购合同》                      指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认购合同》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募集资金监管要求》              指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再融资问题解答》                指       《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
《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规范运作指引》                  指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数值一般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
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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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Click Technology Co., 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576217064
法定代表人         肖铿
发行前注册资本     47,672.3227 万元
股票简称           可立克
股票代码           002782.SZ
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4 年 3 月 1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0 年 12 月 21 日
注册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正中工业厂区厂房 7 栋 2 层
邮政编码           518103
电话号码           0755-29918075
传真号码           0755-29918075
电子信箱           invest@clickele.com
网址               www.clickele.com
                   开发、生产经营高低频变压器、电源产品及相关电子零配件、
                   ADSL 话音分离器、电感、滤波器、电路板(不含印刷电路板)、
经营范围           连接器、镇流器及电脑周边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
                   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普通货运;自有物业租赁(艺华花
                   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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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为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1、2022 年 2 月 22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2022 年 3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3、2022 年 3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全部议案。

    4、2022 年 7 月 22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同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以及部分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

    5、2022 年 8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同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进行调整。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情况

    1、2022 年 10 月 31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申请。

    2、2022 年 11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可立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7 号),核准


                                     7
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7,672,322 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
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核准日期为 2022 年 11 月 14 日,有效期
为 12 个月。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四、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3,646,186 股,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0%,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7 号)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7,672,322
股的要求。


五、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 年 1 月 5 日,发行价
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即 13.88 元/股。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
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为 16.52 元/股。


六、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5,434,992.72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人民币 8,729,414.36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6,705,578.36 元。

    发行费用明细构成如下:

               发行费用明细                   不含税金额(人民币元)
               承销及保荐费                                      6,980,000.00


                                     8
                 律师费                                                     606,668.45
              审计及验资费                                                  452,830.18
               文件制作费                                                    42,452.83
               信息披露费                                                   433,962.26
                 咨询费                                                     213,500.64
                  合计                                                    8,729,414.36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截至 2023 年 1 月 13 日,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资金
汇入招商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

    2023 年 1 月 13 日,招商证券将上述认购资金扣除相关保荐承销费(不含税)
后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2023 年 1 月 17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23]第 ZI10002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3 年 1 月 13 日,参与本次发行的认
购对象在招商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内缴存申购资金共计人民币
225,434,992.72 元。

    2023 年 1 月 17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23]第 ZI10003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已收到扣除保
荐 承 销费的出资款人民币 218,934,992.72 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5,434,992.72 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8,729,414.36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16,705,578.36 元 , 其 中 新 增 股 本 人 民 币
13,646,186.00 元,余额人民币 203,059,392.36 元转入资本公积。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公
司将依据《发行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监管要求》《再融资问题解答》《股票上市
规则》《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对本次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八、募集资金用途



                                          9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5,434,992.72 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后拟用于安徽光伏储能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和惠州充电桩磁性元件智能制造
项目。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含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并已与招商证券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
司将依据《发行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监管要求》《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
引》以及《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
本次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十、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已于 2023 年 2 月 2 日收到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向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
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股份数量为 13,646,186 股,募集资金总额
225,434,992.72 元,发行对象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如下,其中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分
别以其管理的华泰资产华泰稳健增益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产宏利价值成长资
产管理产品、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1、UBS AG

公司名称           UBS AG
企业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
注册地址
                   Basel, Switzerland
法定代表人(分支   房东明

                                         10
机构负责人)

注册资本           385,840,847 瑞士法郎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认购数量与限售期   认购 2,179,176 股,限售期为 6 个月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范围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与限售期   认购 5,006,050 股,限售期为 6 个月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 1236 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
注册地址
                   5 层 27 层、28 层、29 层、30 层、31 层、32 层、33 层
法定代表人         吴庆斌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一般经营项目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
经营范围           可的其他业务(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管理资格证书 A009 号经
                   营)。
认购数量与限售期   认购 605,326 股,限售期为 6 个月

    4、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 2666 号中国华润大厦
注册地址
                   L1001
法定代表人         朱永强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一般经营项目是:无,许可经营项目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
经营范围
                   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11
认购数量与限售期     认购 1,210,650 股,限售期为 6 个月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经营范围             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与限售期     认购 3,414,034 股,限售期为 6 个月

       6、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注册资本      60,060 万元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
       经营范围      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计认购 1,230,950 股,限售期为 6 个月,其中通过华泰资产华泰稳
                     健增益资产管理产品认购 605,326 股,通过华泰资产宏利价值成长资
认购数量与限售期
                     产管理产品认购 605,326 股,通过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认
                     购 20,298 股

(二)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序号                发行对象                限售期       获配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1       UBS AG                                 6 个月         2,179,176     35,999,987.52
 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个月         5,006,050     82,699,946.00
 3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个月          605,326       9,999,985.52
 4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个月         1,210,650     19,999,938.00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个月         3,414,034     56,399,841.68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华
 6                                              6 个月          605,326       9,999,985.52
         泰稳健增益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宏
 7                                              6 个月          605,326       9,999,985.52
         利价值成长资产管理产品


                                           12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
 8                                              6 个月           20,298         335,322.96
         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总计                                   13,646,186     225,434,992.72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
人员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最近一年内,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除本次股票发行认购交易外没有其他重
大交易情况。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
的方式参与认购的情况。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能够有效维护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问题
解答》的相关规定。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
《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
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 A 类专业投资者、B 类专业投资者和 C 类专业投资者,普
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 C1、C2、C3、C4、C5。本次
可立克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级界定为 R3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C3 及以上
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申购。经对投资者提供的适当性管理相关资料核查,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均属于 A 类专业投资者,其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
力等级)均与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具体情况如下:

                                                                           风险承受能力是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否与本次发行风
                                                                             险等级相匹配

                                           13
                                                               风险承受能力是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否与本次发行风
                                                                 险等级相匹配
 1      UBS AG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3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4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华泰稳
 6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健增益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宏利价
 7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值成长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
 8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票型养老金产品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其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发
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14
             第三节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公司已于 2023 年 2 月 2 日收到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向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
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可立克

    代码:002782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日为 2023 年 2 月 14 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
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上市首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
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
份限售安排。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
股票上市首日设涨跌幅限制。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15
                  第四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如下: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比例
                                                              (股)
 1       赣州盛妍投资有限公司                       非限售    151,500,000     31.78%
 2       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                         非限售    144,645,977     30.34%
 3       赣州鑫联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非限售     10,526,217      2.21%
 4       余巧英                                     非限售      5,197,240      1.0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圆丰三年
 5                                                  非限售      4,483,200      0.94%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聚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聚鸣匠传 6 号
 6                                                  非限售      1,882,600      0.39%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先
 7                                                  非限售      1,744,900      0.37%
         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       李文芳                                     非限售      1,718,900      0.3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内需成长
 9                                                  非限售      1,700,000      0.36%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大盘价值混合
 10                                                 非限售      1,639,800      0.34%
         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325,038,834    68.18%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东情况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股份登记
后,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最终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
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为准):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比例
                                                              (股)
 1       赣州盛妍投资有限公司                       非限售    151,500,000     30.90%
 2       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                         非限售    144,645,977     29.50%
 3       赣州鑫联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非限售     10,526,217      2.15%
 4       余巧英                                     非限售      5,197,240      1.06%


                                         16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比例
                                                                      (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圆丰三年
 5                                                       非限售        4,483,200      0.91%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 120
 6                                                       限售          4,176,755      0.85%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7       UBS AG                                          限售          2,316,676      0.47%
         上海聚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聚鸣匠传 6 号
 8                                                       非限售        1,882,600      0.38%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先
 9                                                       非限售        1,744,900      0.36%
         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李文芳                                          非限售        1,718,900      0.35%
                            合计                                     328,192,465    66.93%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476,723,227
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490,369,413 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盛妍投资、实际控制人均
为肖铿。

       以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股本结构为测算基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
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559,600            0.54%             16,205,786          3.30%
无限售条件股份          474,163,627             99.46%          474,163,627          96.70%
      股份总数          476,723,227         100.00%             490,369,413        100.00%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有
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
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17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
以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将扩大公司在光伏储能、充电桩领域的产能和市场份额,进一步
提升公司在新能源领域战略布局,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持续盈利能力和抗
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
对发行人现有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仍将保持其业务、人员、资产、
财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本次发行后,公司继续严格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没有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
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与公司的
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变化,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新增关联交易,亦不
会因本次发行形成新的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
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
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18
     第五节        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发行人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财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I10044 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070 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I1020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
人 2022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资产总计               327,805.57     207,520.23        194,244.64     118,963.78
负债总计               169,354.08      60,252.67         48,170.55      37,778.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53,684.79     147,267.56        146,074.10      81,185.25
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8,451.49     147,267.56        146,074.10      81,185.25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198,091.25     164,892.17        127,989.07     110,947.27
营业利润                 9,664.15          1,328.61      23,988.34      10,703.24
利润总额                 9,710.73          1,345.61      24,157.18       4,506.02
净利润                   7,567.71          2,626.96      20,603.83       2,228.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7,325.76          2,626.96      20,603.83       2,228.94
者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13,967.73          5,632.19       9,031.66       3,646.04
有者的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7,655.07     -13,402.76         14,528.28      12,537.63
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34,116.46          2,215.05     -36,053.52       4,083.41

                                      19
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9,410.36              3,078.94            49,244.40          -4,025.67
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3,424.07            -8,997.38             25,870.49          12,771.16
净增加额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9 月       2021 年 12         2020 年 12      2019 年 12
              项目                30 日/2022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流动比率                                   1.43               2.19             3.09              2.53
速动比率                                   1.02               1.67             2.72              2.18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51.66                29.03            24.80          31.7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2.28               4.09             3.91              3.62
存货周转率(次/年)                        3.78               5.54             7.10              7.59
每股净资产(元)                           3.32               3.09             3.06              1.91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16              -0.28             0.30              0.2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70              -0.19             0.54              0.30

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    基本                0.15               0.05             0.47              0.05
每股收益(元)         稀释                0.15               0.06             0.47              0.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加权平均
                                           4.86               1.82            19.60              2.74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    基本                0.30               0.12             0.21              0.09
每股收益(元)         稀释                0.29               0.12             0.21              0.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
                                           9.27               3.91             8.59              4.47
净资产收益率(%)


(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项目               日期或期间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2022 年 9 月 30 日                         3.2238                 3.5760
 每股净资产(元/股)
                          2021 年 12 月 31 日                        3.0892                 3.4451
                            2022 年 1-9 月                           0.1537                 0.1494
  每股收益(元/股)
                              2021 年度                              0.0551                 0.0536
注 1:2022 年 9 月 30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2022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数据源自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1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据源自公司 2021 年年报,数据已经审计;
注 2:发行前每股净资产按照 2022 年 9 月 30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 1-9 月和 2021 年度归属


                                             20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注 3: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照 2022 年 9 月 30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 1-
          9 月和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233,216.32    71.14%   130,723.34    62.99%   140,539.71    72.35%    76,006.86     63.89%
非流动资产      94,589.25    28.86%    76,796.89    37.01%    53,704.94    27.65%    42,956.92     36.11%
资产总计       327,805.57   100.00%   207,520.23   100.00%   194,244.64   100.00%   118,963.7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118,963.78 万元、194,244.64 万元、
          207,520.23 万元及 327,805.57 万元。2020 年末公司总资产同比增加 75,280.86 万
          元,增幅为 63.28%,主要原因为流动资产增加 64,532.85 万元;2021 年末公司
          总资产继续保持增长趋势,主要原因为非流动资产同比增加 23,091.95 万元;
          2022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相较 2021 年末增加 120,285.35 万元,增幅为
          57.96%,主要原因为公司自 2022 年 8 月 1 日起合并海光电子,资产规模大幅增
          长。报告期各期末,从总资产的构成来看,公司总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组成,
          其各期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63.89%、72.35%、62.99%、71.14%。

          (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162,749.13    96.10%    59,602.72    98.92%    45,444.40    94.34%    30,040.63     79.52%
非流动负债       6,604.95     3.90%       649.95     1.08%     2,726.15     5.66%     7,737.90     20.48%
负债总计       169,354.08   100.00%    60,252.67   100.00%    48,170.55   100.00%    37,778.53    100.00%



                                                    21
    从总负债的变动来看,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增长,公司总负债从 2019 年末
的 37,778.53 万元增加到 2021 年末的 60,252.67 万元;公司 2022 年 9 月末总负
债相较 2021 年末增长 109,101.41 万元,增幅为 181.07%,主要原因为公司自
2022 年 8 月 1 日起合并海光电子导致经营规模大幅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从总负债的构成来看,公司总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组成,
其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79.52%、94.34%、98.92%、96.10%。公司 2019 年末
非流动负债占比较高,主要是由于当年末公司对与 CREE 的仲裁事项计提预计
负债 6,592.62 万元所致。

(三)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与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相关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2.28                   4.09               3.91           3.62
存货周转率(次/年)                    3.78                   5.54               7.10           7.59
注:2022 年 1-9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数据未年化。

    2019 年至 2022 年 1-9 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62 次/年、3.91 次/
年、4.09 次/年、2.28 次/年,周转较好。

    2019 年至 2022 年 1-9 月,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7.59 次/年、7.10 次/年、
5.54 次/年、3.78 次/年,周转较好。公司 2021 年存货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是
因为当期原材料价格上涨较快,为应对价格上升而加大备货,以及公司经营规
模增长等导致原材料采购金额上升等所致。

(四)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与公司盈利能力相关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198,091.25          164,892.17               127,989.07         110,947.27
营业利润                    9,664.15               1,328.61             23,988.34          10,703.24
利润总额                    9,710.73               1,345.61             24,157.18           4,506.02
净利润                      7,567.71               2,626.96             20,603.83           2,228.94


                                              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7,325.76            2,626.96           20,603.83         2,228.94
者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13,967.73            5,632.19            9,031.66         3,646.04
有者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一直从事磁性元件、电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突出,
营业收入持续上升。

    公司 2019 年净利润较低,主要是因为与 CREE 的仲裁当期确认了 6,592.62
万元的营业外支出,以及为该仲裁所支出了 3,102.70 万元律师咨询费用导致当
期管理费用增加所致。

    公司 2020 年净利润较 2019 年增长 18,374.89 万元,增幅为 824.38%,主要
原因为:(1)当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了 15.36%;(2)当期对投资的置都(上海)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确认了 6,319.30 万元的投资收益;(3)2020 年发生的律
师费用等咨询费用较 2019 年大幅下降。

    公司 2021 年净利润较 2020 年下降,主要是因为当期确认了 3,623.63 万元
股权激励费用,以及当期确认了 6,159.99 万元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等所致。

    2022 年 1-9 月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 10.57%,主要原因为受公司磁性元件业
务收入较快增长以及从 8 月 1 日起并表海光电子等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及
毛利额大幅增长。

(五)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与公司偿债能力相关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022 年 9 月     2021 年 12       2020 年 12     2019 年 12
           项目
                                 30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1.43               2.19           3.09          2.53
速动比率                              1.02               1.67           2.72          2.18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51.66              29.03         24.80          31.7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2.53、3.09、2.19 和 1.43,速动比率
分别为 2.18、2.72、1.67 和 1.02,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1.76%、24.80%、29.03%
和 51.66%。公司各项偿债能力指标均处于较好的水平,偿债能力较强。


                                        23
    公司 2022 年 9 月末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相较 2021 年末有所下降,2022 年
9 月末资产负债率相较 2021 年末上升,主要原因为公司自 2022 年 8 月 1 日起合
并海光电子。

(六)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7,655.07     -13,402.76        14,528.28      12,537.63
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34,116.46         2,215.05     -36,053.52       4,083.41
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9,410.36         3,078.94      49,244.40      -4,025.67
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3,424.07      -8,997.38        25,870.49      12,771.16
净增加额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2,537.63 万元、
14,528.28 万元、-13,402.76 万元、7,655.07 万元。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正,但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原因为当期存货和应收账款余额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083.41 万元、-
36,053.52 万元、2,215.05 万元、-34,116.46 万元。公司 2020 年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所致;公司 2022 年 1-9 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公司
支付收购海光电子 64.25%股权对应价款、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025.67 万元、
49,244.40 万元、3,078.94 万元、-9,410.36 万元。公司 2019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为负的主要原因为偿还债务和现金分红;公司 2022 年 1-9 月筹资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当期偿还债务金额较大所致。




                                     24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保荐代表人:陈鹏、雷从明

    项目协办人:吴悔

    项目组成员:郁浩、苏玮玥、关建华、王刚、李明泽、魏民

    电话:0755-83081287

    传真:0755-83081361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1 号 1 幢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 17-
18 层

    负责人:王玲

    经办律师:杨茹、孙昊天

    电话:0755-22167127、020-38191026

    传真:0755-22163380、020-38912082


三、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25
   负责人:朱建弟、杨志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建军、朱风娣

   电话:021-23280000

   传真:021-63392558


四、验资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负责人:朱建弟、杨志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建军、朱风娣

   电话:021-23280000

   传真:021-63392558




                                 26
 第七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认为:可立克本次非公开发行经
过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中国证监会的
核准。可立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定价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发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和《再融资问题解
答》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可
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7 号)
和可立克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可立克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
程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认为:可立克本次非公开发行对
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要求和可立克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预案,符合本次
发行启动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符
合《发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和《再融资问题
解答》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
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
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向本次发
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
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情形。

    可立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
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7
 第八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发行人内部必要的批准及授权,并已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件合
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以及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
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符合《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规定。




                                  28
                第九节     保荐机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可立克与招商证券签署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
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A 股)并上市之保荐协议》,聘请招商证券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
负责推荐公司的证券发行,在保荐期间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
信息披露等义务。

二、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对发行人的发行条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就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
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核程序,并通过保荐机构内核审核。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
发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及上市的相关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保荐机构
招商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29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披露前,
未发生对发行人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30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以下备查文件,投资者可在发行人、保荐机构办公地址查询:

   1、上市申请书;

   2、承销及保荐协议;

   3、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4、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情况报告书;

   5、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6、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7、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8、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9、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10、本次发行完成后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验资报告;

   1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12、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1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以下无正文)




                                   31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13 日




                                 32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13 日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