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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龙股份: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7-07-11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1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 2015 年 6 月 2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6 号文核准,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870,000.00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8,551,6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及
 印刷费、新股发行登记费及上市初费、印花税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75,723,514.8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22,828,085.18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全部到位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5)010123 号”《验资
 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已变更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                         【注
序号               项目名称                                                   (含部分变更)
                                           (万元)        金额                      2】


 1      年产 6.25 万吨硝酸铵扩能改造项目   22,728.00       22,728.00                 否

 2           工程爆破服务建设项目           4,083.00        4,083.00                 是
                                                                   【注 1】
 3             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3,216.43    3,187.81                     否

 4         金属材料爆炸复合建设项目        12,284.00       12,284.00                 是

 5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注 1: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的资金净额低于承诺投资部分的 28.62 万元,公司将

按招股说明书中承诺以自有资金补足。

    注 2: 2016 年 12 月 29 日,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

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中对工程爆破服务建设项目投资,由于工程爆破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社会、

政府也对环境保护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大量采石场、矿山等停业整顿或关闭,使得需要现场

混装的项目减少,爆破市场持续萎缩。公司目前已投入的设备已可满足市场需求,持续投资

该项目可能会导致资源的闲置和浪费。

    公司募集资金中对金属材料爆炸复合建设项目投资,由于市场竞争者较多,供应已相对

饱和,公司从实际出发,认为从目前的市场情况去重建销售渠道,开拓新客户有较高的市场

风险,且公司已失去先发优势。

    公司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并综合考虑公司资金的实际情况、市场环境的变化

和已有产能情况,决定终止实施工程爆破服务建设项目及金属材料爆炸复合建设项目。终止

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

    公司终止实施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后,将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继续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将积极筹划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慎地进行项目的

可行性分析,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9,172.90万元(含子公司)。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度情况,未来12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处于闲置状
态。

       三、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有
关规定,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可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滚动使
用。
    (一)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1、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
款利率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上产品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
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中
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行为;上述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投资期限: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选择 12 个月以内的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3、投资额度:自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
有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5、决策程序与实施: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
宜。

    6、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报告期内
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二)投资风险、风险控制措施以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投资风险: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中心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处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
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
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
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是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的,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公司主动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有利于为公
司和股东谋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2017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
期限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
资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按照项目投资计划,使用不超过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
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 亿元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六、保荐机构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认为:凯龙股份使用暂
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凯龙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
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凯龙股
份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

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