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龙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新能源汽车并购基金优先级资金份额提供回购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7-18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为新能源汽车并购基金优先级资金份额提供回购
事项的独立意见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
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
现就公司拟为新能源汽车并购基金优先级资金份额提供回购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为顺利推进公司参与设立的并购基金-湖北金羿凯龙新能源汽车产业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相关事宜,公司拟于并购基金存续期满前对并购基金
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申万宏源的份额进行回购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时公司现任董事长邵兴祥先生同
意为公司履行的远期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
该并购基金的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申万宏源承担回购义务。
独立董事:汪旭光 杨祖一 张晓彤 王永新
2017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