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龙股份:独立董事张晓彤2017年度述职报告2018-03-16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晓彤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张晓彤,作为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2017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
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地维护
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7 年
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7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能够投入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
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
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 2017 年度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2017 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1 次,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 1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4 次,本人出席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因工作原
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 1 次。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提交
的议案经过审议后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 年度,本人在任期内严格依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详细了解公
司经营情况后,与公司另外三位独立董事就相关议题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17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2017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会前
对《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 2017 年
4-12 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等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会上对《关于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
三年(2017 年-2019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
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 2017 年 4-12 月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关于对完成或
超额完成 2017 年目标任务实行奖励的议案》、《关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于同意变更《关于公
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相关内容发表了书
面确认意见。
3、2017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关于退出湖北富鼎凯
龙新能源汽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事项》、《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并
购基金事项》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7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7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人对
《关于公司为新能源汽车并购基金优先级资金份额提供回购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6、2017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人对
《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关于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等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
7、2017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人对
《关于设立氢能源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8、2017 年,本人还对 2016 年度报告、2017 年一季度报告、2017 年度半
年度报告及 2017 年三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综上,本人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7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
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在 2017 年度认真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
与委员会的工作,忠诚、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7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主持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召开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对公司
201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目标责任及工作业绩进行了检查和考评,根
据绩效考核结果及岗位责任工资分配办法提出了上述人员的报酬数额。同时审
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薪酬计算情况的报告》、《关于对完成或超
额完成 2017 年目标任务实行奖励的议案》、《公司经理班子成员 2018 年目标责
任书》等事项。
2、审计委员会
参加了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内审部门日常工作汇
报等事项,并就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外聘审计师进行沟通,督促审
计工作进展,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职能,
保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以及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7 年度,本人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50 周年庆等机会,
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调查,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内控
制度建设与执行、董事会决议执行、内部审计工作等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和
电子邮件等方式,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除此之外,本人还积极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动态,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
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提醒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
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2017 年度,本人积极学习证监会及深交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
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对公司和投资
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或独立聘请外部审
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zhangxiaotong@tongshang.com
以上是本人在 2017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
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
立董事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