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龙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18-04-24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5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龙股份”)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
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募集资金变更至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
门向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 年 6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6 号”文
件 核 准 , 公 司 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 向 社 会 公 众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20,87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68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598,551,600.00 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
发 行 费 用 共 计 人 民 币 75,723,514.82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522,828,085.18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5)010123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湖
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使用专户,
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于 2016
年 1 月 7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
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海
慧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约定,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单位名称 账号 余额(元)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湖北凯龙化工集
有限公司荆门东宝 42001668608059002210 102,031,553.59 -
团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湖北凯龙化工集
有限公司荆门海慧 570401040009300 - 已销户
团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湖北凯龙化工集
571667737974 32,347,945.83 -
公司荆门东宝支行 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钟祥凯龙楚兴化
571668958993 - 已销户
公司荆门东宝支行 工有限责任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湖北凯龙工程爆
公司荆门分行营业 428899991010003013139 1,944,859.33 -
破有限公司
部
合计 136,324,358.75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情况
为便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使公司得到更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公司决定
将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募集
资金变更至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向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
户。由于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募集资金存在 2800 万
元银行理财尚未到期,待该银行理财到期后,公司将择期注销公司在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将募集资金转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向阳支行专户后,公司将与
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
四、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相关审批
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重新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运行,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凯龙股份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是为了使公司得到更加优质高效
的金融服务,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凯龙股份本次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独立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