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凯龙股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2018-04-24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
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凯龙股份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
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 年 6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6 号”文
件 核 准 , 公 司 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 向 社 会 公 众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20,87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68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598,551,600.00 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
发 行 费 用 共 计 人 民 币 75,723,514.82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522,828,085.18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5)010123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湖
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使用专户,
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于 2016
年 1 月 7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
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海
慧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约定,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单位名称             账号             余额(元)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湖北凯龙化工   42001668608059002210    102,031,553.59           -
有限公司荆门东宝   集团股份有限
支行               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湖北凯龙化工   570401040009300                       -   已销户
有限公司荆门海慧   集团股份有限
支行               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湖北凯龙化工   571667737974             32,347,945.83           -
公司荆门东宝支行   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钟祥凯龙楚兴   571668958993                          -   已销户
公司荆门东宝支行   化工有限责任
                   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湖北凯龙工程   428899991010003013139     1,944,859.33           -
公司荆门分行营业   爆破有限公司
部

      合计                                                136,324,358.75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情况

    为便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使公司得到更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公司决定
将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募集
资金变更至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向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
户。由于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募集资金存在 2800 万
元银行理财尚未到期,待该银行理财到期后,公司将择期注销公司在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将募集资金转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向阳支行专户后,公司将与
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内部程序情况

    2018 年 4 月 23 日,凯龙股份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募集资金变更至公司在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向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
上述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专户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相关审批
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重新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运行,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凯龙股份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是为了使公司得到更加优质高效
的金融服务,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凯龙股份本次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蒋庆华施伟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