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龙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告2018-05-09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0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
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5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
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4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邵兴
祥先生、肖为先生、陈永涛先生、林宏先生、秦卫国先生、罗时华先生、卢卫东
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
名汪旭光先生、杨祖一先生、张晓彤先生、王永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其中,王永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汪旭光先生、杨祖一先
生、张晓彤先生、王永新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
方式表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
算。
公司向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同时声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
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8 日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邵兴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7年出生,大专学历,正高
职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高级职业经理人。邵兴祥先生1980年进入襄沙化工
厂工作,先后任车间工艺技术员、销售科工艺技术员、销售科副科长、化工分厂
副厂长、供销科副科长、销售科科长、副厂长兼民爆销售处处长;1994年8月起
在公司工作,任常务副总经理兼市场部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党委书记。同时兼任钟祥凯龙楚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麻城凯龙科技化工有
限公司董事、荆门凯龙民爆器材有限公司董事、湖北联兴民爆器材经营股份有限
公司副董事长、摩根凯龙热陶瓷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湖北凯龙国安防务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长、湖北凯龙龙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邵兴祥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3,357,000股,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是
公司第一大股东荆门市国资委的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
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邵兴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肖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肖为先生曾任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信息科科长、驻上海联络处副主
任、驻上海联络处主任、荆门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
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目前,肖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荆门市国资委全资
子公司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
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肖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陈永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2年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
陈永涛先生曾任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三岔河乡党政办志愿者,英博金龙泉啤酒
(湖北)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通路销售代表、董事会办公室科员、主任,荆门市
国资委政策法规科副科长。现任荆门市国资委政策法规科科长(正科)。
截至目前,陈永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荆门市国资委政
策法规科科长,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目录查询,陈永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林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1年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
高级经济师、高级经营师、高级职业经理人。林宏先生曾任襄沙化工厂团委副书
记、物资供应处副处长、供应处处长,湖北天宇塑胶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本
公司办公室主任,京山凯龙民爆器材有限公司董事长、京山凯龙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长、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
主任(兼)、投资证券处处长(兼)、法律顾问处处长(兼)、湖北凯龙国安防
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湖北凯龙龙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国安新能源(荆门)
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目前,林宏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565,25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
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林宏
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秦卫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1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
工程师,2005年入选荆门市“113人才发展计划一层次”,国家工信部民爆行业
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工信部民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2008年度享受国务院
特殊津贴,多项科研成果获得省、市科技进步奖。秦卫国先生曾任襄沙化工厂化
工车间技术员、科长、处长等职。现任公司董事、总工程师,兼任湖北新锐祥机
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秦卫国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458,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
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秦卫
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罗时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
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罗时华先生曾任公司特种化工厂生产科科长、副厂长、
厂长,公司纳米碳酸钙事业部经理,麻城凯龙科技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
书记等职。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钟祥凯龙楚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罗时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587,5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
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罗时
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7、卢卫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
高级经济师、高级经营师、一级商务策划师。卢卫东先生曾任公司民爆产品销售
处一科科长,特化事业部产品销售处副处长,民爆产品销售处副处长,民爆产品
销售一处处长等职。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目前,卢卫东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288,25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
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卢卫
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汪旭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39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
工程院院士。曾于冶金工业部情报标准研究所及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工作,于北京
矿冶研究总院任研究组组长、室主任、院总工程师、副院长、院学术委员会主任。
现任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副组长,公安部爆破专家组组长;中国爆破行业协会会
长,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汪旭光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2014年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汪旭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
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汪旭光先生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杨祖一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7年出生,工学学士,教授
级高级工程师。1982年9月至1998年1月,于辽宁阜新矿务局十二厂任总工程师。
1998年2月至2001年12月,任北京京煤集团化工厂副厂长、总工程师。2002年1
月至2006年12月,任国防科工委民爆中心科技质量处处长。2007年1月至2009年4
月,任北京国科宏达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国科安联技术咨询公司总经理。
现任工业和信息化部民爆器材行业专家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安联国科科技咨询有
限公司董事,北京金源恒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国科安联科技咨询
有限公司董事,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祖一先生已取得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2014年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杨祖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
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杨祖一先生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张晓彤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出生,法学硕士。1990
年9月至1994年3月,在北京市化工轻工总公司工作。1994年4月至今,在北京市
通商律师事务所工作,任合伙人。曾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二、十三届
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现兼任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
资工具市场自律处分专家,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董事,北
京信路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张晓彤先生已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2014年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张晓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
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晓彤先生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王永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
注册会计师。曾任湖北万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湖北万信资产评估公司董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二、十三届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现任中勤万
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久
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王永新
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4年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王永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
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
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永新先
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