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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龙股份:关于补充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11-15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6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补充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及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关联方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泰集团”)销售硝酸铵产品/运输服务/膜卷等,预计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具体
内容详见 2018 年 3 月 16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公告编号:2018-024)。

    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国泰集团对公司硝酸铵产品的采购量大幅增加,同
时国内硝酸铵价格上涨,公司根据目前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为确保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拟增加 2018 年度与关联方国泰集团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
计新增不超过 1,200 万元,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由不超过 2,000 万
元调整为不超过 3,200 万元。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二)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   关联交   关联交易内   原预计 2018 年              现预计 2018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新增金额
  类别      易方        容          度金额                    年度金额      日实际发生金额



向关联方   国泰集   销售硝酸铵                    ≤1,200    ≤3,200 万
                                 ≤2,000 万元                                  2,068 万元
销售产品     团       产品等                        万元         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旭晴

     注册资本:39,123.398 万元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一路 89 号

     经营范围: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设备制造;民用爆炸物品开发、销售、运输
(按相关管理部门许可的范围经营);培训咨询;民爆器材行业的投资及管理;
货物的进出口业务;技术、服务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爆破项目设计施工业务及
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165,275.69 万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7,865.18 万元;营业总收入 48,700.27 万元,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262.16 万元。(以上数据来源于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杨祖一先生,于 2017 年 1 月当选为公司客户之一的国泰集团
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国泰集团与本
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财务和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含分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
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含分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
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含分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
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新增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均为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
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重大
依赖。关联交易对公司不构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经核查,公司与议案所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交易行为,
系公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相关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
交易定价为市场价格,作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独
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没有损害
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补充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另提醒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
事需回避表决。

    2、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生产经
营中正常发生的,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补充
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补充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关于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