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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龙股份: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1-04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1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新提案
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月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3日上
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9年1月2日15:00至2019年1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
口路20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邵兴祥先生

    6、会议通知: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
了《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7、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湖北凯龙
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4人,代表股份169,954,783股,
占公司全部股份的50.9030%。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2人,代表股份146,854,840股,占公司
全部股份的43.9843%。

    (2)股东参与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
23,099,943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6.9186%。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
12,839,920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3.8457%。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
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通过如
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169,954,7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839,9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贷款授权及贷款计划的议案》

    现 场 及 网 络 投 票 同 意 169,954,78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君悦(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邓薇、苗宝文现场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市君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君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