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龙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9-05-21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凯龙股份
股票代码:00278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五莲新君富通信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山东省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中心3楼E区831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中心3楼E区831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权益变动报告签署日期:2019年5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
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
报告书》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北凯龙化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
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
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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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 录 ....................... ........................... 2
第一节 释 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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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
义:
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 指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
动报告书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凯龙股份、公司 指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莲 指 五莲新君富通信息技术中心(有限
新君富通 、本单位 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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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五莲新君富通信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3、出资额:20万元
4、注册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中心3楼E区
831号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65873105K
6、执行事务合伙人: 五莲君之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张烁
8、经营期限: 2007年08月29日 至 2019年08月28日
9、经营范围: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集成电
路设计,数据处理和储存服务,数字内容服务,软件开发。(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金融监管
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10、通讯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中心3楼E
区831号
11、联系电话:010-68315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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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信息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地区的居留
权
张烁 执行事务 中国 中国北京 未取得
合伙人委
派代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五莲新君富通未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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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系五莲新君富通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
公司的股份。
二、未来12 个月对上市公司权益的处置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根据其披露的减持计划,在未来12 个月内根据自身情况需要,进一步
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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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五莲新君富通持有凯龙股份18,229,949股,占凯
龙股份总股本的5.46%。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五莲新君富通持有凯龙股份18,229,949股,占
凯龙股份总股本的5.46%。
本次权益变动后(截止2019年5月16日收市后),信息披露义务
人持有凯龙股份16,693,989 股,占凯龙股份总股本的4.9999967%。
本次减持系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的方式卖出,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凯龙股份拥有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票数量(股) 持股比例
18,229,949 5.46% 16,693,989 4.9999967%
三、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
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涉及股权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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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是否违反股份锁定及减持行为承诺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凯龙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股5%以上
的股东,在凯龙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曾就股份锁定期及减持行为
做出以下承诺:
1、 本单位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有意向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
价格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
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本单位拟减持公司股
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将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君丰恒通
未履行上述承诺,相应减持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2、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
该部分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合法合规,减持价格高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行价格,信息披露人本次减持不违反其关于股份锁定期及减持行为的
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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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式卖出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 (股) (%)
集中竞价 2019 年 2 月 11 日 7.18 442,600 0.13
集中竞价 2019 年 2 月 12 日 7.20 1,007,414 0.30
集中竞价 2019 年 2 月 13 日 7.28 1,749,700 0.52
集中竞价 2019 年 2 月 14 日 7.38 100,300 0.03
集中竞价 2019 年 5 月 14 日 14.64 470,000 0.14
集中竞价 2019 年 5 月 15 日 15.23 900,100 0.27
集中竞价 2019 年 5 月 16 日 14.53 1,535,960 0.46
合计 —— —— 6,206,074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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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
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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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11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
002783
3
E 831
有无一致
有 □ 无
行动人
12
18,229,949
5.46%
16,693,989
4.9999967%
12
6
13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五莲新君富通信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
五莲君之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日期:2019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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