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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龙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8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投资责任人、审批权限、
处置流程、信息披露等内容,能有效防控投资风险。在确保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的
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进行适度风险投资,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
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
险投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汪旭光      杨祖一     张晓彤       王永新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