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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龙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26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了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凯龙
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现就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在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后,我们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通过对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方
面的情况了解,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

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资格。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
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查,未发现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
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过证监会和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经在最高人
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上述相关人员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名刘捷先生、娄爱东女士、王晓清先生、乔枫革先生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在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无异议后,将该议案提请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湖北凯龙楚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楚
兴”)向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营业部申请银行授信,用于凯龙楚兴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日常结算,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实际持有该控股子公司93.03%
股权,同时凯龙楚兴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对公司代偿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数额以公司对凯龙楚兴的担保金额乘以反担保人对凯龙楚兴的出资比例为限。
对于此次担保,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

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汪旭光        杨祖一        张晓彤        王永新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