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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龙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5-27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9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
在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出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后,当选董事立即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以电话、电子邮
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邵兴祥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实到董事 10 名,董事文正良先生因工作原因
委托董事陈永涛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

    1、同意选举邵兴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任期
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选举罗时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任
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协商,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具体人员组成如
下:

    战略委员会(7人):邵兴祥先生(主任委员)、罗时华先生、文正良先生、邵
峰先生、卢卫东先生、乔枫革先生、刘捷先生。

    提名委员会(5人):刘捷先生(主任委员)、邵兴祥先生、文正良先生、娄爱
东女士、王晓清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人):娄爱东女士(主任委员)、文正良先生、陈永涛先
生、王晓清先生、乔枫革先生。

    审计委员会(5人):王晓清先生(主任委员)、邵兴祥先生、娄爱东女士、乔
枫革先生、陈永涛先生。

    其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
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且审计委员会中主任委员独立董事王晓清先
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逐项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邵兴祥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罗时华先
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邵兴祥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孙洁先生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孙洁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联系方式为:电话 0724-2309237,邮箱
sunjie017@sina.com,地址为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20号。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罗时华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邵峰先生
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卢卫东先生、刘哲先生、李颂华先生、张勇先生、滕
鸿先生、朱德强先生、韩学军先生、舒明春女士、李家兵先生、孙洁先生为公司
副总经理(以上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上述人员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均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总经理罗时华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张勇先生
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聘任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等发表了《关于公司董事
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27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名,同意聘任余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
附件),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时止。余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其联系方式为:电话0724-2309237,
邮箱klyuping@163.com,地址为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20号。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祝玉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
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7 日
    附件:


    1、邵兴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7年出生,大专学历,正高
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高级职业经理人。邵兴祥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湖北省劳动模范、湖北省优秀企业家、荆楚功勋企业界60年60人、湖北省科技创
业企业家、湖北省依靠职工办企业优秀经营管理者、湖北省经济风云人物提名奖、
荆门市劳动模范、荆门市“十大创业之星”的荣誉称号,曾享受湖北省政府专项津
贴、国务院特殊津贴,曾当选为荆门市人大代表、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常委,现为
湖北省人大代表、湖北省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全国民爆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及湖
北省民爆行业协会副理事长。邵兴祥先生1980年进入襄沙化工厂工作,先后任车
间工艺技术员、销售科工艺技术员、销售科副科长、化工分厂副厂长、供销科副
科长、销售科科长、副厂长兼民爆销售处处长;1994年8月起在公司工作,任常
务副总经理兼市场部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截止本公告日,邵兴祥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346.02万股,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除与公司董事、常
务副总经理邵峰为父子关系外,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邵兴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罗时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
正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罗时华先生曾任公司
特种化工厂生产科科长、副厂长、厂长,公司纳米碳酸钙事业部经理,麻城凯龙
董事长、党支部书记,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副
董事长、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罗时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699,5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
询,罗时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邵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5年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
高级工程师。邵峰先生曾任钟祥凯龙楚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硝酸铵销售处科长、
副处长、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邵峰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1,800股,除与公司董事长邵兴祥为
父子关系外,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目录查询,邵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卢卫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
高级经济师、高级经营师、一级商务策划师、工程师、中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
荆门市“百名企业家培育工程"第二批培养对象。卢卫东先生曾任公司民爆产品销
售处一科科长,特化事业部产品销售处副处长,民爆产品销售中心副主任兼民爆
产品销售一处处长,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卢卫东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555,6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
询,卢卫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刘哲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
程师。刘哲先生曾任公司技术处技术员,质量技术资源管理处设备管理主办,钟
祥凯龙楚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供销部销售处副处长、产品销售中心硝铵产品销售
处处长兼产品销售中心副主任、常务副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刘哲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86,9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
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哲
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李颂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
会计师,李颂华先生曾任襄沙化工厂财务科成本核算员,公司财务处处长、副总
会计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李颂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533,65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
询,李颂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7、张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
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非执业),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SIFM)。曾任公司财务
处主管会计、财务处副处长兼证券部主任、结算中心主任、董事等职。现任本公
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财务管理处处长。

    截止本公告日,张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812,1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
张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8、滕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年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
高级经营师。滕鸿先生曾任襄沙化工厂产品销售处副处长,有机硅厂副厂长,公
司民爆产品销售处处长,特化事业部副部长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滕鸿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305,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
滕鸿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9、朱德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
经营师。朱德强先生曾任襄沙化工厂供销科震源药柱产品销售员,公司民爆产品
销售中心副处长,公司民爆产品销售二处处长、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公司
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朱德强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039,2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
询,朱德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0、韩学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正高
职高级工程师。韩学军先生曾任荆门市燎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第二研究室主任、
主任工程师,公司技术中心产品开发部部长、技术处处长、特化事业部副总监、
工程爆破服务事业部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韩学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10,5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
韩学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1、舒明春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正
高级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师。舒明春女士曾任公司党委秘书、政工部组织科长、
副部长,人力资源政治工作处副处长、公司职工监事、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现
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舒明春女士持有公司股票392,800股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
舒明春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2、李家兵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
经济师。李家兵先生曾任公司总部办公室综合管理科长、副主任、主任、监察处
处长、总部办公室主任、生产党支部书记、公司总经理助理、京山凯龙矿业有限
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李家兵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19,4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
李家兵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3、孙洁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孙
洁先生曾任武汉市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法务部部长、天津宝迪农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办公室主任、北京劳赛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武汉经开投资
有限公司法务计划室主任、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
事会秘书、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长江成长资本投
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丰年资本副总裁、华中区域业务负责人、从戎资本合伙
人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孙洁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
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止本公告日,孙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 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
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孙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4、余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
经济师、高级经营师、高级职业经理人。1997 年 10 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综合
管理员、董事会事务主办、法律顾问处副处长等职。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
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余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

    截止本公告日,余平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82,9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
批评。余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5、祝玉女士,1987 年出生,湖北襄阳人,毕业于湖北工业大学财务管理
专业,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15 年 8 月至 2017 年 6 月在武汉驿路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担任总账会计,负责公司账务处理、报表编制、税款缴纳、预算管理
及绩效考核等财务工作。2017 年 7 月至 2020 年 8 月在仁和会计教育集团担任培
训讲师,参与实操课题研发,教授会计实操、中级会计及注册会计师等课程,现
任公司监事、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审计处副处长。
    截止本公告日,祝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
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
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祝玉女士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