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召 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议选举、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 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 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选举 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董事会选举和 聘任决议。 独立董事:刘捷 娄爱东 王晓清 乔枫革 2021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