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龙股份: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21-06-26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召
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凯龙
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现就公
司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和表决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
际要求,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对公司未来的成长发展有益。本次交易的借款利
率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水平确定,公司承担的融资成本符合市
场利率标准,利息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亦
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关于
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刘捷 娄爱东 王晓清 乔枫革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