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事项的独立意见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了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凯龙化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现就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控股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 履行》的相关规定,控股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事项的原因符合其实际情况,董事 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我们同意控股股东终止实施本次增持计 划并同意将该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捷 娄爱东 王晓清 乔枫革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