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龙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7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捷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刘捷,作为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2021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
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
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
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能够投入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
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
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2021 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6 次,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 1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5 次,本人出席了 16 次董事会会议,1 次股东
大会会议。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的议案经过审议后均
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在任期内严格依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在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后,与公司另外三位独立董事就相关议
题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1 年 1 月 14 日,本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终止公司 2020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本人对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关于计提 2020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2020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对完成或超额完成 2021 年目标任务实行奖励的
议案》、《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议通知发出前对《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
额预计》、《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
3、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本人对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对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议通知发出前对该事
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6、2021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控股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 年 8 月 19 日,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
性及合理性》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 年 9 月 17 日,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
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1 年,本人还对相关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综上,本人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1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战略委员会
委员,在 2021 年度认真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主
要履行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
2021 年 5 月 10 日,本人提议召开 2021 年第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会议
逐项审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同意邵兴祥先生、文
正良先生、陈永涛先生、罗时华先生、卢卫东先生、邵峰先生、刘哲先生作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刘捷先生、娄爱东女士、王晓清先
生、乔枫革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交
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决定。2021 年 5 月 17 日,本人提议召开 2021 年第二次提
名委员会会议,会议逐项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同意
李颂华先生、张勇先生、卢卫东先生、罗时华先生、邵峰先生、滕鸿先生、朱
德强先生、韩学军先生、舒明春女士、李家兵先生、刘哲先生、孙洁先生为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战略委员会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行业政策及公司核心技术方面前沿信息,与公司保
持密切联系,积极参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的研究并提出建议,利用自身的
专业优势,对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报
告期内本人参加了 2 次会议,审议了 2 个议题,对经理层任期经营目标(2021
年-2023 年)、2022 年战略规划进行了全面客观分析,肯定了公司计划及目标
执行的可行性,确保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符合公司既定的战略发展方向。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
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
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
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
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
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均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
公司相关资料,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
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提醒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公司
的信息披露工作。
3、重点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对外担保、聘任
审计机构等重大事项,并认真审议后发表相关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切实维护
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或独立聘请外部审
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本人联系方式: rongrongjie@126.com
以上是本人在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
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
立董事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加
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的沟通,不断加强学习,深入了解公司经营
情况,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更
好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
独立董事:刘捷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