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龙股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0-28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9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新提
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0月27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0月27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27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
10月27日0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
口路20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邵兴祥先生。
6、会议通知: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7、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9人,代表股份118,075,920股,
占公司全部股份的30.9318%。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7人,代表股份118,050,420股,占公司
全部股份的30.9251%。
(2)股东参与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
25,500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0.0067%。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14人,代表股份
7,396,737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1.9377%。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湖北凯龙化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2022-065 号)。公司
独立董事刘捷先生接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截至征
集期限届满,公司未收到公司股东委托公司独立董事行使投票权的委托资料。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
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通过如
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
由于近年来民爆行业处于重组整合阶段,为促进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近年
来进行了多次并购,导致公司资金逐步紧张,资产负债率不断提高,截至2021
年年末和2022年半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已分别达到69.44%和69.19%。为保证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及激励效果,公司对《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进行了修订,其中将资产
负债率的考核指标从不超过65%调整为不超过70%;对净资产现金回报率的考核
指标增加了不低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的要求;自2021年8月20日首次披露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后,公司持续与国资监管部门沟通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关于授予价格确定方法的相关规定,
若以本次草案修订日重新确定授予价格,将低于公司首次公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确定的价格,故公司对授予价格未进行修订。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修
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103,132,670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3%;反对2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981,1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93%;反对2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27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张勇、卢卫东、罗时华等拟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稿)>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 103,132,67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3%;反对 25,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981,1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93%;反对2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27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张勇、卢卫东、罗时华等拟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103,132,670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3%;反对2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981,1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93%;反对2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27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张勇、卢卫东、罗时华等拟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 118,072,92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5%;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7,393,7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4%;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邓薇律师、石磊律师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