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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龙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30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会议。根据《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凯龙化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就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独立意见

    针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项,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符
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

    2、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
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
合法、有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尚需履行国资主管部门审批程
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4、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有关规定,就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摊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
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
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
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可
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
并同意将所涉及的全部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参与本次认购的关联方符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对象资格;

    2、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定价公允,条款设置
合理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
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形成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
公正、自愿、诚信原则,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捷   娄爱东   王晓清   乔枫革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