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宝山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2021-04-15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银宝山新
股票代码:00278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华清博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紫成嘉园 13 号楼地下一层 B25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成嘉园 13 号楼地下一层 B25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通过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签署日期:2021 年 4 月 14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银宝
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7
二、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 8
二、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决定............................................................................. 8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8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8
五、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9
六、本次权益变动标的股份的限制情况............................................................. 9
七、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
间的其他安排.........................................................................................................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一、备查文件....................................................................................................... 12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3
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4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银宝山新、上市公司 指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清博广、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北京华清博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 指
募集资金的行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导致其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持有的公司股份权益比例增加的行为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北京华清博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2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579014523J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吕大龙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紫成嘉园 13 号楼地下一层 B25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期限 2011 年 7 月 22 日至 2031 年 7 月 21 日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1、未经
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
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
经营范围 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
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紫成嘉园 13 号楼地下一层 B25
西藏龙芯投资有限公司,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
主要股东
100%股权
联系电话 010-8215885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其他国家或地 在银宝山新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区的居留权 任职情况
吕大龙 男 经理,执行董事 中国 北京 / /
张敏 女 监事 中国 北京 /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华清博广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
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亦未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华清博广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华清博广认购银宝山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是基于自身情况以及对上市公
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上市公司目前投资价值的合理判断,而进行的一项投
资行为。
二、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清博广暂无明确的在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增加其在
银宝山新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未来 12 个月内,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
华清博广将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批准程序。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华清博广未持有银宝山新股份。在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股份认购后,华清博广持有银宝山新股份 70,190,274 股,占银宝山新发行后总
股本的 14.16%。
二、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决定
2019 年 9 月 25 日,上市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银宝山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2 号),核准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14,372,000 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中,信息披露
义 务 人合计认购银宝山新非公 开发行股票 70,190,274 股,认购总金额为
33,199.9996 万元,占上市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4.16%。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3 月 11 日,发行价格不低
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即不低于 4.73 元/股。
其中: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对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
资者申购报价结果,并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
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73 元/股,发行价格为基准价格的 100%。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根据华清博广与银宝山新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华清博广以自有
现金方式认购银宝山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本《股份认购协议》生效
后,华清博广应将全部认购款项款(扣除华清博广已缴纳的保证金)划入指定账
户。
8
五、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本次发行已履行的上市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银宝山新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由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0 年 9 月 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20 年 9 月 25 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深圳市银宝
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2 号),
本次发行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三)本次发行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银宝山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履行全部批准
程序,不存在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六、本次权益变动标的股份的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
次取得的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票转让和交易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
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银宝山新间未发生重大交易。对于未
来可能发生的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及银宝山新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清博广自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
内,不存在买卖银宝山新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华清博广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
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
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银宝山新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7642925
联系人:汤奇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北京华清博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署日期:2021 年 4 月 14 日
13
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深圳市
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银宝山新 股票代码 002786
北京市海淀区紫成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北京华清博广创业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嘉园 13 号楼地下一
称 有限公司 册地
层 B25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量变化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有□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有□ 否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不适用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无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无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普通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持股数量:70,190,274 股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比例:14.16%
变动比例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否□
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否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
内继续增持 来 12 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14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附表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北京华清博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署日期:2021 年 4 月 14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