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源控股: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2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 2018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方案合理、切
实可行,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相关事项。
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将在本次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办理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相关事宜。该事项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相关事项。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曹生麟
章 军
周中胜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