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源控股:关于全资孙公司与美孚签署采购框架协议的公告2018-11-26
关于全资孙公司与美孚签署采购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18-122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与美孚签署采购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采购协议,属于框架协议,具体交货时间、地点及型号、数量以实际订单为
准。
2、本次签署的框架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体现了公司在塑料包装方面的技术和市场优
势,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塑料包装的产业化规模,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公司预计本次
合作将对公司近两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需视具体订
单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3、合同的履行存在受市场变化、不可抗力或违约责任等影响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已披露签订框架协议情况。
5、本次签订的框架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近日,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太仓瑞杰包装新材料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太仓瑞杰”)、天津华源瑞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华源瑞杰”)
分别与埃克森美孚(太仓)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美孚”)、埃克森美孚(天津)石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美孚”)签署了《标准货物采购协议》,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方介绍
(一)太仓美孚
企业名称:埃克森美孚(太仓)石油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5608267192Y
关于全资孙公司与美孚签署采购框架协议的公告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住所:江苏省太仓市太仓港港口开发区浏家港飞马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SIEW KUM FONG
注册资本:8,038 万美元
成立日期:1995 年 09 月 19 日
营业期限:1995 年 09 月 19 日至 2045 年 09 月 18 日
经营范围:生产、制造、调配润滑油、润滑脂,相关石化产品的加工及上述自产产品的销售;
管理、出租和经营公司自有的石油化工码头;承接基础油与添加剂、润滑油、润滑脂、乳化蜡的
贮存以及其它相关业务,向公司关联企业提供与石化产品相关的技术咨询和仓储服务(不含危险
物品);依法向关联企业提供场所;从事基础油、润滑油、润滑脂、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
和本公司及埃克森美孚关联公司生产的同类及相关商品(原油、成品油除外)的进出口、批发、
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业务,并提供其他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
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以上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对埃
克森美孚在中国投资项目的员工、有关代理、经销商和客户进行技术知识培训,并为其他单位提
供员工的技术培训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天津美孚
企业名称:埃克森美孚(天津)石油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600538170W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住所:天津塘沽新港南港路 2486 号
法定代表人:SIEW KUM FONG
注册资本:2,527.5 万美元
成立日期:1994 年 09 月 09 日
营业期限:1995 年 09 月 19 日至 2044 年 09 月 08 日
经营范围:生产、制造调配润滑油、润滑脂;相关石化产品的加工及上述产品的销售;基础
油、润滑油、润滑脂、乳化脂、添加剂和埃克森美孚关联公司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
卖除外)和技术进口;向公司其他关联企业提供石化产品有关的技术咨询和仓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太仓美孚及天津美孚均是美资独资企业,主要生产、制造、调配润滑油等相关石化产品,其
关于全资孙公司与美孚签署采购框架协议的公告
母公司埃克森美孚公司(Exxon Mobil Corporation)是世界最大的非政府石油天然气生产商,总
部设在美国德克萨斯州爱文市。2018 年 5 月 21 日,2018 年《财富》美国 500 强排行榜发布,埃
克森美孚位列第二。
(三)其他情况
太仓美孚及天津美孚资金充足,信用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
太仓美孚、天津美孚发生业务关系如下:
2017 年 2018 年 1-10 月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太仓美孚 850 万元 588 万元
天津美孚 0 万元 0 万元
合计 850 万元 588 万元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买方:埃克森美孚(太仓)石油有限公司
埃克森美孚(天津)石油有限公司
供应商:太仓瑞杰包装新材料有限公司
天津华源瑞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订单:塑料瓶采购。供应商通过执行订单、履行工作或参与任何订单的行为来接受订单。
2、付款:在收到正确的发票和买方所需的证明文件后在账期内付款。
3、协议有效期:2018 年 11 月签署,协议有效期限不低于五年。
4、协议终止:双方可随时通过提前至少 180 日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协议的终止不影
响任何未完成的订单。
5、协议签署:本协议可以签署任何数量的副本,每份均视为原件,但所有副本共同构成同
一份协议。 任一方签署的传真、扫描或其他电子图像为该方对本协议或任何修订具有法律约束
力的签署。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的签订体现了公司在塑料包装行业的技术和市场优势,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
塑料包装产业化规模,有利于扩大公司影响力,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2、若合同顺利实施,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将带来积极影响。
3、本合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美孚形成业务依赖。
关于全资孙公司与美孚签署采购框架协议的公告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情况
1、本框架合同的履行存在受市场变化、不可抗力或违约责任等影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无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签署的协议无需提交有关
部门审批或备案。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履行
相关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合同的履行情况。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如下:2019 年
1 月 2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炳兴、李志聪、陆杏珍合计持有的 173,437,558 股首发前限售股将
解除限售,占公司总股本的 56.59%。除去因高管禁售、首发承诺等原因无法出售的部分,实际
可以在二级市场出售的股份为 44,859,3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6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
告知函。
五、备查文件
1、太仓瑞杰与太仓美孚签订的《标准货物采购协议》;
2、天津华源瑞杰与天津美孚签订的《标准货物采购协议》。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