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华源控股:关于部分股东调整减持公司股份承诺的公告2019-01-03  

						                                                      关于部分股东调整减持公司股份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19-004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东调整减持公司股份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收到公司股东苏州国发融
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国发融富”)和吴江东方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吴江东方国发”)的告知函,获悉其作为一致行动人,将调整减持承诺。2019 年 1 月 2 日,公
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股东调整减
持公司股份承诺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承诺内容
    2014 年 3 月 12 日,苏州国发融富、吴江东方国发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和《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有关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苏州国发融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和吴
江东方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流通限制及
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将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审慎减持所持有的
全部股票,并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在前述两年期的首六个月内,本公司转让股票的价格不
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在前述两年期的后十八个月内,本公司转让股票的价格不低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的 80%。”
    二、股东调整承诺及其原因
    苏州国发融富及吴江东方国发的上述股份锁定期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届满,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满两年。
    由于苏州国发融富和吴江东方国发合计持股比重较高(截至本公告日,其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654.0164 万股、644.7464 万股,合计持有公司 1,298.762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4.24%。),未能实现首
                                                    关于部分股东调整减持公司股份承诺的公告
发时做出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的承诺。因此,其将调整减持承诺如下:
    自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苏州国发融富、吴江
东方国发将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审慎减持所持有的全部华源控股股票,在
每年度首笔减持前三个交易日将本年度减持计划予以公告。苏州国发融富、吴江东方国发将根据市场
情况、华源控股股价情况等自行决定具体减持时间和减持价格。
    三、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股东调整减持公司股份承诺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
苏州国发融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吴江东方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
回避表决。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股东苏州国发融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吴江东方国发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调整承诺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股东苏州国发融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吴江东方国发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调整承诺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调整承诺的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