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源控股:公司章程修正案2019-01-03
章程修正案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二条有关公司股份回购的规定进行了专项修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决定》等相关要求,并结合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 2019 年 1 月 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份回购的相关条款。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章节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订后《公司章程》内容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
的股份: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的股份:
并;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激励;
1 第二十三条 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
份的活动。
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
份的活动。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
之一进行: 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2 第二十四条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因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 公司因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
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3 第二十五条 议。公司依照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会决议。公司依照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
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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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公司依照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 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
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
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 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
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
工。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公司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
或者注销。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工作; 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算方案; 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损方案; 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
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案; 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八)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相关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第一百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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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八条 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
(十六)决定单笔贷款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超过人民币5,000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
万元的贷款; 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七)决定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5%(根 (十七)决定单笔贷款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据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数据计算)以后的 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超过人民币5,000
任何银行授信额度使用; 万元的贷款;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十八)决定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5%
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根据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数据计算)以
后的任何银行授信额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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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全部相关事宜,
公司其它基本管理制度据此做相应修订。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