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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源控股: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19-01-0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源控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对华源控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了审慎核查,
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34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00,000,000.00 元,债券期限为 6 年,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审计与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本次发行相关费用总计人民币
6,066,037.7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3,933,962.28 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出具了天健验【2018】3-68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
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8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35.92 万元,
2018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5.94 万元;累计已使
用募集资金 135.92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5.94 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9,470.02 万元(包括尚未支付
的发行费用、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权为投
资标的的产品。

    2、投资期限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
间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额度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最高额度不超过 38,000 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
整体业绩水平。

    五、投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
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
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风险控制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
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
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
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
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华源控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监
事会认可并同意。本次华源控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是基于
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的决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磊                刘慧娟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