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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尔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04-28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18-029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
行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拟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条款的内容如下: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由 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
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
                                     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举产生。                             生。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除上述修订条款内容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
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对
《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外,原《公司章程》中其它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8 日